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晴
事情很多,煩惱也就多了起來。嗔心起來的時候,真有那種想不顧一切打破現狀的感覺,但仔細想想我所遇到的幾乎都是小事,并沒有什么身體或心靈上的痛苦。我想到了一個詞——不爽。
這個詞常常被用來形容痛苦,但仔細想想它的本意,應該是“沒那么快樂”的意思,而不是“那么痛苦”的意思,這里面有一種非黑即白的觀點,認為“不是快樂就是痛苦”,或者像喜歡喝甜飲料的人一樣,白水簡直就無法下咽。
這是對“快樂”這種感覺的執著,而悖論的是,恰恰是由于這種對快樂的執著反而使我們多了很多痛苦。所謂“愛自即是眾苦因”這即說明了我們的顛倒,也說明了所謂的“快樂”、“痛苦”并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過了溫飽線以上,都是wants而不是needs。察覺這種虛妄性,就是進步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