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否在人性深處,對于過分熟悉的東西,有天生的厭棄——無論是老家、父母,還是伴侶。倘若離別數十年,熟悉變為陌生,眷戀或好感才能重新建立。"
對于《平生歡》里面的這段話,我深以為然。
以前在家鄉,那個小小的縣城讀書的時候,沒有一天不想著要離開這里。這種想法在讀高三的時候更甚,以至于有段時間有了退學的念頭。
后來經過高考,終于離開了那個地方。身處他鄉,竟一次也沒有想過要回去。
那個時候,年輕氣盛,意氣風發,我以為這輩子最年輕的一段日子絕對不會在那里度過。
第一次生出了回去的念頭,是一個晚上。
——我以為我會不記得那個晚上,但是此時此刻想來竟然格外清晰。那是一個冬天的夜晚,我躺在并不溫暖的被窩里突然不知道以后要何去何從。家鄉的那片麥田就在這個詭異而又靜謐的時刻不管不顧地沖進了我的腦海里。
閉上眼睛,我就能看到那片被大雪覆蓋的麥田,蘊含著生的蓬勃和希望。
我必須承認,在那一刻我特別想回家。
后來畢業工作之后,我再次產生回家的念頭,同樣是在一個冬天。這兩次的情形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是,之前的一次僅僅是一個念頭,而后來的這一次有了質的飛躍,變成了行動。
當我帶著行李終于站到了那條熟悉的大街上,耳朵里充斥著爛熟于心的方言,眼睛里是滿大街粗制濫造的繁華,以及街頭濃煙滾滾的大排檔,我就知道我回來了。
那一刻,我竟然從心底感到了踏實。我的故鄉,他用他獨有的粗糙的柔軟接納了我的落魄和沮喪。
以前,我離開他,帶著我征服世界的英雄夢想;后來,我投靠他,帶著我滿身風雨的疲憊和我余溫尚存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