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特別喜歡一個詞,叫靈魂有趣,也特別欣賞靈魂有趣的人。
所謂靈魂有趣的人,淺顯的認知,就是有學識,有內涵,有追求,無所不知的,特別有魅力的人。那時候認為的靈魂有趣,在我眼里幾乎就是完美的代名詞。那樣的人,其頭上的光環可堪比天使。
其實,到底什么是靈魂有趣,并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而是我們的大腦根據經驗和自己的標準所給出的一個說法而已。現在反而不知道何為靈魂有趣了。如,以前我特別認同的一個說法,三觀不合的人無法成為朋友,三觀不合的婚姻也注定無法長久,曾經深以為然。
其實,三觀不合這個說法并不成立。所謂的三觀不合,只是每個人根據自己的認知水平和觀念去理解他人的行為和思想,所得出來的不同的結果或者差別而已。其根本原因在于自身認知的局限所導致的對他人所作所為的不理解,也就是看不清事物或者事情的真相,而只是看到了某個點。
猶如,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那句,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所謂的“群”,大多數人的理解可能就是處在相同頻率的人或者同種類型的人。同頻或者不同頻,其實并不存在,只是因為人與人之間頭腦里形成的認知不同所產生的差異,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懂”。
每個人腦海里都有自己所謂的正確的標準,也都有許多自己堅信地認為的對的定義。比如,戀人之間相處,你應該怎么怎么做才是愛我,你如果愛我就應該怎么怎么樣,諸如此類的標準,數不勝數。我們都被自己的頭腦里的思想所控制,所欺騙而看不到事實的真相,于是就有了沖突和矛盾,各說各的理,直至陷入僵局,無法溝通。
而曾經以為的靈魂有趣,也只是一個觀念,一個名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