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圣經上講,自從人類的鼻祖亞當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園里的禁果后,人類就有了羞恥心,于是開始有了穿衣服蔽體的心理需求。
從遠古時代的自制樹葉遮丑,到現如今各大小商場、網店里琳瑯滿目五顏六色的服裝飾美,雖然形式不同,但本質一樣,都是為了滿足當代人的心理需求。從人們的穿衣品味,基本可以窺見那個年代的一些集體無意識信念;當然對于另類人群的心理需求,衣服這個日用品也完全可以承載其類,那些喜歡穿“奇裝異服”的人,你即使對服裝學問一竅不通,也可以大概感知到這些異服里面的人心。
? ? ? 俗語說“人靠衣服馬靠鞍”,有些時候,衣服確實可以讓我們神采奕奕精神煥發,好像那是一道金光,穿上它就如同自己也變得金光閃閃,令人艷羨。所以,好多人追求奢侈品牌以求自己也能因衣服而成為“稀有動物”。確實,那種金字塔尖的尊貴感受好有吸引力,“引無數英雄競折腰”。
? ? ? 我也經歷過這樣的階段,當自己感覺不到自己尊貴的時候,人就會偏向于轉身尋求物質的尊貴――對衣服的奢求變得順理成章,穿上“稀有品”后的獨特感受又會讓人流連忘返。
? ? ? 如果一味追求這種刺激的感受,長期卻又內心匱乏,這種模式也會讓人久之生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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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實我討厭的不是那個費盡心機得來的衣服,而是自己麻木而空虛的靈魂:得不到的時候特別想得到,得到了卻很難再持有“初戀”時的激情。
? ? ? ? 這樣的日子持續一段時間,我漸漸地竟然喜歡上了斷舍離。看著曾經下狠心囤積的“寶貝們”,最后卻成了別人的“座上賓”。看著不同的身材不同的面孔穿上我一直為傲的“寶貝”,好像看到了這些衣服的幽怨和委屈:你把我們請回家,卻沒有給我們應有的溫暖和榮耀。我也慢慢感受到,喜歡比占有更重要,如果買這件衣服是為了占有以顯示自己的品味和檔次,那這樣的奢侈品不如一件我喜歡的地攤貨。
? ? ? 想通了這點,我再買衣服時就會慎之又慎:要買一定就買喜歡的,不喜歡的即使貴如寶石也絕不奢望;只要是我親自買的我一定要去好好穿戴它們,讓她們以我穿為榮,而不是我穿它們為榮。
? ? ? ?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天翻地覆的思想轉變,我的人生因了斷舍離也越來越清晰,越來越輕松快樂。因為買之慎重所以珍惜,因為喜歡所以感恩,我的心也因為珍惜和感恩而變得敏感和平淡。因為明白選擇就意味著責任――買愛穿的衣服和穿愛買的衣服都讓我感覺到了責任,就像養孩子要用心,買衣服穿衣服同樣要用心,所以我會堅持做下去,這就是意志力的鍛煉。
? ? ? 奇怪的是:以前我花“重金”買來的衣服,很少能得到美的夸贊;現在即使一件不起眼的地攤貨,我穿出了感覺,就會有朋友奉上真誠的贊美。這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我在心里狂笑自己多年的迷失,原來一切都不在外面,一切都在我們心里。
? ? ? 深深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