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朱子《論語集注》是這樣解釋的:
父在,子不得自專,而志則可知。父沒,然后其行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然又必能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乃見其孝,不然,則所行雖善,亦不得為孝矣。尹氏曰:“如其道,雖終身無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則三年無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無改,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用白話說是這樣的:“當他父親在世的時候,(因為他無權獨立行動),要觀察他的志向;在他父親死后,要考察他的行為;若是他對他父親的合理部分長期不加改變,這樣的人可以說是盡到孝了。”讀過教科書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就是教科書上的注釋。
但我并不很認同。如果按這樣說法,請問一個人長大的意義在哪里?難道他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只需要聽父親的,就可以了嗎?一個人成年之后,還無法獨立行動嗎?那請問他什么時候可以獨立行動呢,是等他父親死了,他自己老了的時候,他才能獨立行動嗎?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他的父親是一個好吃懶做的人,而且在他父親眼中,好吃懶做就是一個好的志向,正確的行為,那他的兒子是不是在他父親在世的那些年都要表現得好吃懶做即使他很想很想勤勞地干活呢?他是孝子呀,所以起碼要做到父親死了之后,等他五六十歲,他才能勤勞地干活,只不過那時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吧。
這樣的孝道可以用一句俗語解釋,“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通嗎?不通!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呀!
魯迅先生也在《墳。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中說過:“只要思想未遭錮蔽的人,誰也喜歡子女比自己更強,更健康,更聰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過去。超越便須改變,所以子孫對于祖先的事,應該改變,‘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當然是曲說,是退嬰的病根。”
而我更認同的是南老的觀點。
“父在觀其志”的這個“志”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態度。這句話,是說當父母在面前的時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著父母的時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說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言行一致,一貫作法,這就是孝子。
父母也會錯的,西方有句諺語:“地獄之路有時是好的意圖鋪起來的”,放任父母的錯誤,就是在把父母推向地獄之路。如果你自己知道錯了,決定以后改正,卻不跟父母說,請問這是愛還是不愛,是孝還是不孝,是誠實還是說謊?
告訴父母你不接受錯誤的東西,才能讓父母意識到這可能是錯的呀,才能讓父母變成更好的自己。
我想到了吳勝明這位老人。50歲,外出經商,身家幾千萬;53歲,因走私被判死緩,財產全部沒收;60歲,唯一的十六歲女兒自殺;71歲,出獄,卻無家可歸。80歲,為女兒遺愿重新創業,再次成為千萬富婆,然后辦養老院,辦幼兒園。
她女兒的遺書是這樣寫的:
“在我眼中,您是有本事的,假如您有一天能出來,萬萬不要再想著賺什么錢,盡量去做點對社會有益的事情吧。您可以收留那些寄人籬下的、無家可歸的孩子或老人,假如您不答應,我是不會瞑目的……”
這就是一個讓母親變得更好的女兒,而不是一個只知道說父母對的女兒啊。
我覺得論語是可以實踐的,是讓人變得更好、更有思想、更獨立的,是可以給人以勇氣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而不是只知道聽父母、看父母、學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