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產糾紛如何應對?專業法律文書范例解析!
李秘書專業寫作:涉房產糾紛的答辯狀及點評,供你參閱
?
在家庭財產分配中,兄弟姐妹之間常常因為房產問題產生矛盾,甚至對簿公堂。你是否也在為類似的困擾而煩惱?今天,我們將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展示一份專業的法律文書——答辯狀,幫助你了解如何在法律框架內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不僅僅是一份范文,更是一份實用指南,讓你在面對家庭財產糾紛時,不再手足無措。
?
答 辯 狀
?
答辯人:王某軍,男,35歲,漢族,個體經營者,現住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東城文峰塔五組。
因原告王某富訴我拒絕協助辦理房產分割一案,純屬無理取鬧,現提出答辯理由如下:
一、房屋產權原本歸父親所有,土地使用權歸我與父親共有。
此房產所占地皮本屬居委會,根據農村居民居住要求申請按人無償劃撥的,原告當時已不是農村戶口,自然無資格享有無償地皮。而建房資金主要以父親出資為主,加上我姐姐們的少量贊助,原告出資為次,房屋產權自始至終歸父親所有,房產證登記戶名為父親“王某堂”。土地所有權歸我與父親共有,因父親已去世,原告只能享受父親其中的一部分。原告在“起訴狀”中多次強調房屋是由“原告與父親共同出資興建”和“以父親王某堂的名義辦理房產證”屬不實之辭,應不予采信。
二、所謂《調解協議書》本是原告為逃避郵政追索抵押房產而設計的“金蟬脫殼”之計,屬原告伙同父親而編造的欺詐性合同文書。
原告所指的《調解協議書》,是在原告私自動用父親房產證作抵押而帶款辦廠倒閉后,因結欠郵政貸款和居委會借款不能償還被起訴。為躲避追索、保全房產,原告在無法取出房產證的情況下,不得已將土地使用權“劃整為零”而使的伎倆。無論從起草協議的動機還是過程和內容看,都不具備合同應有的公正、公平原則和合法性。另外,由于房產證已被抵押作他項權利證明,不可能對房產進行分割,其協議書所稱的哪間哪層歸誰所有根本無法履行,因此該協議完全是一紙空文。事實上被告與原告所住房屋一直沒有分開,且在1998年,我還將舊矮房屋進行了拆遷,對于他所稱的2間2層進行了改造,并且改建的費用超出了父親原產權房屋3間2層的建造費用。
三、原告誣告我拒絕協助辦理房產分割手續,完全顛倒事實,純屬原告咎由自取。
如上所述,由于父親的房產證因原告為騙取貸款而被抵押在郵政儲蓄部門不能取出,故多年來我們兄弟二人不能辦理房產分割手續,直到今年8月下旬他才將房產證贖回。由于自知理虧,原告近年來根本無臉找我協商房產分割事宜,只得指使其不知情、不恰當的兒子來找我們,豈有此理!過去我想辦理房產分割卻辦不成,現在原告因急于變賣房子卻突然提出房產分割,加之房屋改造費用和父母贍養費用未能得到解決,自然會遭到我們的回絕。
四、作為長子,原告絲毫未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
母親去世時年僅45年,當時正是壯年勞動力,因突發心肌梗塞、子女們沒能盡孝就離去。原告當時已經成家并與我們已分開居住,母親的喪事是在家里由父親主持操辦的,并非原告安葬;母親去世后,父親一直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直到去年9月病故,父親的后事全部由我? 操辦的。原告作為長子,不僅未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而且在其所謂的調解協議簽訂后,所有債權債務歸我所有時,還向一直與我們共同生活的父親逼走養老費3000多元。另外,老家親戚的日常趕情搭禮都由我這個次子負擔,他卻一毛不拔。
綜上所述,原告請求法 院判令我協助辦理房產分割手續一案理由不充分,事實不成立,法 院應不予采納!同時,根據以上事實和情節,特請求法 院作出公正判決:一、對于原告與我有爭議房產進行當堂裁定,以便盡快辦理各自房屋產權手續,以消除今后的矛盾與糾紛。若原告不同意法 院重新裁定,執意要求法 院確認所謂的《調解協議書》合法有效,則原告必須對我花費的房屋改造費用進行補償;二、對于父母的贍養費,請求法 院判令由我們兄弟二人平均分攤;三,鑒于房產分割手續是因原告的過錯而拖至今日,因此,對于今后涉及房產的辦證費用理應由原告承擔。
此 致
**區人民法 院
答辯人:王某軍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
(注:本文為真實案例,但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的敏感信息均為化名或模糊處理)
?
點?評:
這份答辯狀結構清晰,邏輯嚴密,充分展示了答辯人的立場和證據。首先,答辯人明確指出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歸屬,反駁了原告的不實之辭。接著,答辯人揭示了《調解協議書》的真實意圖,強調其不具備合法性和可執行性。第三部分,答辯人詳細說明了原告誣告的事實,并強調自己在贍養父母方面的付出。最后,答辯人提出了合理的請求,希望法 院作出公正判決。
?
這份答辯狀不僅展示了答辯人的法律素養和邏輯思維能力,也為讀者提供了一個處理家庭房產糾紛的范例。通過這份文書,我們可以看到,在面對復雜的家庭財產糾紛時,如何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這個案例能為你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