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情是幸福的動力
·我們的使命是追求幸福,而為了幸福我們必須工作。
·思考一些問題:我工作快樂嗎?如何才能快樂?我會為了更快樂、更有意義而辭掉工作嗎?如果我不能離開,有什么方法可以使我現在的工作更有開心呢?
·難易適中的工作能提升員工的投入程度。
·好工作不會從天而降,我們必須主動去尋找。
·為了爭取幸福。可以對某些工作進行適當調整。
·下決心在工作中作出改變,感到恐懼依然愿意付諸行動。
2.尋找使命感
·把工作作為一種任務及賺錢手段的人,工作對于他來說,除了薪水之外,他所期盼的就是節假日了。
·把工作作為職業的人,除了注重財富的積累外,會關注事業的發展。
·把工作看成使命的人,工作本身就是目標他們的力量源于內在同時也在工作中感到了充實與快樂,在工作中實現了自我。
·用MPS模式(意義 快樂 優勢)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先問自己:什么能帶給我意義?什么能帶給我快樂?我的優勢是什么?尋找交叉的地方,找準人生定位。
·在學校選擇選修課程時,可以去選擇處在三者交集之中的課程,一個既可以為我們帶來未來的意義,又能使我們快樂,而且還可以發揮自身優勢的選擇。
·MPS可以幫助人力資源部門更好的選擇新員工,以滿足每個人的需要,以發揮每個人的優勢。
·若要獲得更多的幸福感,就要明白我們對工作的認可,有時候比工作本身更重要。
3.傾聽幸福的聲音
·幸福并不取決于我們得到了什么,或身處何種境地,而取決于我們選擇用什么樣的事視角去看待生活。
·與其去關注我們需要什么才能生存,不如去關注我們,沒有什么就無法生存找尋使命感是去回應自身內在的呼喚——那個能引導我們走向幸福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