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郡,高帝置。莽日河平。屬青州。——《漢書·地理志》
【補注】先謙曰:《河水注》,高帝六年置。全祖望云,故屬秦齊郡,高帝分置,屬齊國。景帝后以支郡收。徐廣云,平原以分濟北,誤。
【集釋】王國維曰:平原、千乘二郡,漢初為齊悼惠王封域,而平原實齊濟北郡之地。景武以后,濟北國境反居濟水之南,其在漢初實跨濟水南北。《史記·曹相國世家》云,還定濟北郡,攻著、漯陰、平原、鬲、盧。著于《漢志》為濟南縣,盧為泰山縣(文帝后濟北王所都),漯陰、平原、鬲皆平原屬縣。故徐廣云,濟北分平原、太山二郡。高帝時齊既有濟北郡,則不得有平原郡也。
【編者按】王說極是,但未揭出平原郡置于何時。若以個案考證,不可能得出答案,但若從全局的觀點進行分析,可推測平原郡當置于景帝四年。景帝三年,平定吳楚之亂以后,乘勢收奪各諸侯王國支郡,并且借更徙諸王之機,縮小其封域。七國之亂,濟北王未參與其事,不便削其版圖,遂徙其王緇川,小其國(溜川比濟北小)。景帝四年,徙衡山王勃王濟北,表面原因是酬其不反,但并不予其濟北全部,而是乘機分濟北置平原郡屬漢,以縮小了的濟北郡王之。同時又徙廬江王王衡山,收廬江、豫章二郡屬漢。分置平原郡的前后,還有分彭城置沛郡、分膠東置東萊,分邯鄲置魏郡之舉,并非孤立事件,蓋證平原置于景帝四年之有征。全祖望敘漢郡沿革多只能依《漢志》為說,不能有所發明,王國維氏躍進一步,根據紀傳記載進行深入考證,始揭出《漢志》失誤之處,然猶未能找到正確答案,無他,缺乏綜合、通盤觀察耳。
——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