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3000元,要錢時卻被他拉黑了

文/懷左

01

前兩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一名男子向朋友借了3000元,承諾第二天歸還。但半年過去后不但錢沒有消息,還把借給他錢的朋友拉黑了。是嗎

這期間,朋友反復多次向他要錢,他卻用種種借口一直拖延,要么是在給女兒看病,要么是打架被關,要么是私人賬戶被法院凍結……事情很多,總結起來就是沒錢。

下面是幾張有關借錢過程的截圖,從2017年一直到了2018年。



當初你需要錢的時候朋友慷慨解囊,到了該還錢的時候你卻視而不見。戲演這么足,無非是因為不想還錢罷了。

想問一句:這么認真地白花別人的錢,難道自己的臉就真的不值錢嗎?


02

借錢容易要錢難,想來很多人都有這樣的親身感受。

我家以前開過小店,因為買東西的都是街坊鄰居,所以賒賬也是常有的事情。很多人一般會在下次買東西時還清,三塊五塊,本來也不是特別難的事情,但也有一些人,用家庭困難的借口賒了很多帳,后來便想盡各種辦法一直賴賬。

“我再賒一點菜,下個月開了工資就一下還清。”

“都是小錢!家里最近出事了,等好點了我給你們啊!”

“孩子今年剛上高中,花錢比較多,讓我再緩一緩。”

……

借錢時他們好話說盡,但你再去要錢時卻還得低聲下氣。

很多錢到最后都沒有要回來,賒賬的人總有一大堆借口和理由,有的還和我父母吵架,說催錢催的緊了,更有甚者,因為賒賬太多,后來搬到了其他地方,直接找不到人了。

欠錢的他們總高高在上,一言不合就喜歡用道德綁架來賴賬。今年過年時我還和我媽說起過這些事,她感嘆道:“錢,很多時候最考驗人性了。

我自己也經歷過這樣的事情,身在社會中,難免會遇到借錢的事情。之前同學借我一千塊錢買kindle,說好了一個月后還,但一年后只還了400塊錢。

剛開始我也不太好意思要,覺得都是朋友,他肯定會給,但兩個月之后他沒有任何表示。我提起時,他說不好意思給忘了,過兩天就給。

之后一拖再拖,說他情況不好,斷斷續續還了一次200,兩次100,后來怎么要都不給了,和我吵了一架,說我太不夠意思,就一千塊錢還一直逼他。

最后我也沒心思和他再要錢了,看清了他的人品,然后跟他絕交了。


03

說實話現在我都有些害怕別人和我借錢了,所以一般情況不借,除非是特別好的朋友,我才會把錢借出去。

拒絕不是因為吝嗇,而是你借錢不還時,咱們兩人心里都不好受。

記得以前看過錢鐘書借錢的故事,別人找他借1000,他說:“這樣吧,不要提借,我給你500,不要來還了。”之后再有人向他借錢,他如法炮制,每次都對折送人。

其實這樣做,也有他不得已的地方,想到要錢時的各種麻煩事,所以提前在能力范圍內解決掉了。

我在能力范圍內幫你,你并沒有欠我的錢。

回到借錢這件事讓人最難受的地方,其實是因為我們總把它和人情掛鉤——我向你借錢是因為我把你當朋友;你借給我錢也是你把我當朋友。

借錢時因為人情不好意思不借,要錢時因為人情不好意思和他要,當人情和金錢掛鉤時,其實最難受的還是被借錢的人。

及時還上還好,硬拖不還,他的處境更尷尬。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當初大家一起高唱這首歌,借完錢后你卻忘了我。

不要再說什么談錢傷感情了,真正重感情的人不會隨便借錢,更不會做出借錢不還這樣的事情的。


04

真正應該和借錢掛鉤的,應該是契約。正是因為我們喜歡用人情代替契約,所以才有了生活中的很多麻煩。

但也有很多不可行的地方,在中國這樣的人情社會中,如果所有的借錢情況,我們都立契約的話,難免也會鬧出很多不愉快的事情。

腦補一下這個場面: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和你借五百,你說咱們先立個規定,白紙黑字,一周內還清,如果沒還上便用手機來抵押……他肯定先罵mmp,然后就不再理你了。

這就是契約很多時候在我們身邊行不通的道理,因為得罪朋友的事情,很多人并不想做。

所以再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首先明確下朋友的含義,評估下對方是否可以及時還錢,最后不至于讓你落入尷尬的境地。

如果對方算不上你特別好的朋友,但你還不得不借錢時,該有的契約,例如借條等是可以用的。

這樣做不是不近人情,因為人情的前提是互相保證彼此的利益。所以當你無法保證對方信用的時候,契約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

最后再說兩點:

第一,遇到不想借錢的情況,及時拒絕,既然心里已經是拒絕的了,打腫臉充胖子只會讓你更難受。

第二,真正的朋友,不會讓你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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