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賽手記-能動新生杯第一輪(一)

今日看四場比賽,趁記憶還未消退,寫一點觀賽感受。隨手一寫,大家就隨便一看,如果在這隨便一看之外還能收獲點對辯論的理解,自然是更好。

第一場:代溝的主要責任在父母還是在子女

四場比賽下來正方的立論可能是最強硬的——非常明確且可執行的比較標準,三點很有力的論點。問題是上半場的執行。簡單舉個例子,正方在上半場拋出孟母三遷的例子來舉證父母應當為子女提供良好的環境,這個例子是否適合在這個辯題上選用,代溝的產生能否歸因于環境,值得思考一下。再者,就算是正方希圖通過這個問題達成共識,即:父母對子女有教育義務,然后把代溝的產生歸因于教育不力。也需要舉證兩點:一點是代溝產生的主要(至少是重要)原因是父母教育不當(可以嘗試通過心理學理論論證),還有一點隱含邏輯:子女對于代溝產生無責任,關于這個點下文再講。

反方的立論能否成立在我這里是存疑的,因為他們心證太多。所謂心證就是不通過邏輯論證而訴諸觀眾認同感的論證方式。反方的一辯稿里提到“……孩子不愿打開心門與父母溝通……沒有一個父母也希望代溝的出現。”看一下這兩句話,好像是大家的生活經驗,能夠認同。但是我把這句話的主客體改一改:“沒有一個孩子希望代溝的出現,父母不愿去真正理解孩子的內心世界,與他們溝通……”好像也沒問題哎……心證可以用,但是使用心證的尺度要把握好。

下半場就開始時的爭論點在于代溝是什么, 一方說是差異而一方說是隔閡,至于差異和隔閡之間的具體區別并沒有講清楚。就我臺下的觀感而言,雙方在代溝的本質這個問題上其實是能達成共識:思想觀念不一樣嘛。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看待這個共識呢?

反方提出子女的思維模式更先進,然后子女應當幫助父母,所以子女的責任更大。這個點貫穿一整場,直到結辯反四還在呼吁我們接過父母的擔子。類比一下:我們宿舍有一個人個人A衛生特別好,有一個B衛生特別爛,假設檢查衛生我們宿舍被批評了,責任在A——你應當主動幫助B啊。你可能跟我講了,我不應當主動幫助我的父母嗎?這又陷入了心證的怪圈,同理啊,我不應當主動幫助我的舍友嗎?

正方在這個問題上并不堅定,一方面認為子女的思維模式不成熟,一方面父母在某種程度上落后于時代。后來又講到父母的心智更健全,掌握新思維的能力更強。這一點反起來不難,堅持“子女的思維模式更接近時代的潮流更先進”,然后論證義務交給正方:你學習能力強,我比你更接近目標,請比一比誰更快一些。

其實正方的標準的提出令我眼前一亮:比較解決力,誰更能解決這個問題誰責任更大。偏重于講對責任的理解,但比較遺憾的是,上半場雙方更多的是討論問題的發生而不是解決,偏離了正方設定好的標準。下半場有所回歸場面上更強,但是論述仍稍差一點。

最后正方還有一次機會,就是講清楚在代溝產生環節子女無責任:問題的產生完全歸咎于一方則責任在此。這么講也可以,但是有一個很大的論證風險:通過相同的邏輯有可能推導出子女在任何問題的產生上都是無責任的。“孩子是一張白紙嘛,都是父母教育不力。”正方在規避這個論證風險時提出的大環境小環境論我認為不是一個好的選擇,論述成本太高。

至于正方的地位平等無代溝和反方的子女幫助父母進步,我認為都是“能力越強責任越大”的變形。首先需要論證在什么情況下這個邏輯成立,其次要講清楚何方能力更強,這里不多說。

第二場:

如果要我選一場最清楚的比賽的話,我會傾向于這一場。雙方在場上有交鋒,有共識,價值升華也不生硬。做到這幾點已然非常不容易。

正反方在這里都用法律來舉證,一方講公民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另一方講國家有義務去保護公民安全。法條舉證沒有任何問題,但我國的法系是成文法,當出現兩個法條沖突的情況時何者優先,雙方應當講一下判準。這樣探究起來可能會追溯到國家與公民立約的基礎,講得就會更深。

再來, 全場比賽反方一直有攻擊正方的方案不可行:會不會激怒恐怖分子/反恐應當有一個萬無一失的方案。正方在這個問題上也一直沒有定義清楚,想兼顧兩條法規“不傷害家屬人身安全為基礎”,又想論證解決方案的可實施性或是唯一性。在我看來,正方大可將問題明朗化:家屬的安全我保障不了,但反恐就要做出必要的犧牲。這個方案的確不是萬無一失的,但只要我在那時候別無他法,就要堅決實施。與反方短兵相接,孰勝孰負也未可知。

這個辯題引申起來能講很多,諸如程序合法,過程正義與結果正義,政府權力的界限/政府與人民立約的基礎等等,這里不多說。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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