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霍啟:我最討厭的一個人物

圖片發自簡書APP

剛剛,對講機里喊,有一名8歲兒童從小區幼兒園附近走失,需要組織民警幫助尋找。大白天的,應該沒啥事吧,這看孩子的,不知咋搞的,怎么就這么不讓人省心呢。

不會吧... ...?

我上網搜一下拐賣小孩的相關信息,不一定準確,但相對來說還是挺驚人的。

前幾天有則新聞,說的是尋人消息刷爆朋友圈,人販子看到后嚇得把拐賣的孩子送了回去。孩子平安歸來固然讓人欣慰,但指望人販子良心發現顯然不現實。人販子要是有良心,也不會去干這傷天害理的勾當了。據說現在每年約有20萬被拐賣兒童,平均每天就有548名,而找回的機率僅為0.1%。

這讓我想到了《紅樓夢》中英蓮被拐的案子,對,也是失蹤。

《紅樓夢》寫盡人間百態,里面人物林林總總,壞人有幾個,欺負下人的狠心主子,強娶強占的不要臉的老爺,養二房搞同性戀嫖娼押妓的少爺,反正除了那門前的一對獅子干凈,其他的哪有干凈的?但那個時代,大戶人家,又是皇親國戚,哪能不弄點濫事?要說那些滿臉仁義道德,暗地里男盜女娼的假洋鬼子也就罷了,誰讓人家有這個條件呢?有條件能做壞事而不做,傻不傻?不是我三觀有問題,是因為那個環境下,想要成全一個好人,也比較難。想想,換做是你,又當如何?

難說。

但我還是把目光對準了那些所謂的下人,嗯,最討厭的就是他了——那個叫霍啟的家奴。

曹公對他著墨不多,但這小子卻很關鍵,他是英蓮悲催命運的罪魁禍首。

《紅樓夢》第一回:士隱命家人霍啟抱了英蓮去看社火花燈,半夜中,霍啟因要小解,便將英蓮放在一家門檻上坐著。待他小解完了來抱時,那有英蓮的蹤影?急得霍啟直尋了半夜,至天明不見,那霍啟也就不敢回來見主人,便逃往他鄉去了。

霍啟把小英蓮弄丟了,導致了小英蓮一生命運多舛,拐賣婦女兒童,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這都是大罪啊。那些拐子固然可惡,像霍啟這樣的家奴更不是簡單的可惡的問題了。

霍啟的不可原諒之處有三:

其一,看孩子實在太大意了。把孩子放在一邊,一轉眼就丟了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對孩子大意不得。這樣的教訓比比皆是。還有現在那些每天都在上演的事故,孩子剛會走路,那些飛馳而過的車輛,實在是嚇人。

其二,做人實在太不仗義了。孩子丟了,說啥也得跟人家主人說聲啊。即便被主人打死,也得去面對啊。自己一個人逃往他鄉算啥事!人家士隱五十多了好不容易生個寶貝閨女,你抱了去看社火花燈,竟一去不回了。士隱一家會怎么想,是人犯子拐走了,還是霍啟弄走了,還是兩人都發生了意外,這個事不能讓人家老是悶著。

其三,丟了孩子已鑄成大錯,惟一的辦法就是想辦法找回來啊。至于找了半夜,至天明沒有找到,就放棄了,實在是太過份了。做人不應這樣,你即便是逃往他鄉,也不應該放棄找人的努力,出了問題一逃了之,好像啥事沒有一樣,良心上能過得去?

丟了孩子,實在是大錯,丟了孩子自己又不敢面對,連招呼也不打就逃之夭夭,這就不是錯的問題,人品差得很呢。

《紅樓夢》的偉大之處,就是現實中總能找到這些人的影子。霍啟這樣的人,生活中是不是也有很多?他在危難之時,你借錢給他,他拿著你的錢,胡吃海喝一氣,就是不說還賬的事,還整天在你眼前晃悠。你在工作中幫助了某人,他還認為理所當然,連句謝謝也不舍的說——同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欠你的,沒有人理所當然地對你好。

早上看到人民日報上有則新聞:

30多年前,1歲的韓旭杰突被人販子抱走,幸虧母親及時發現。如今在杭州工作,已是資源程序員的韓旭杰研發了一套名為“團圓”的打拐系統,半年已找回260名失蹤兒童。

小英蓮沒有這樣僥幸。

愿天下無拐,孩子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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