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咪蒙說,這世上,如果有什么事兒不是用一個包兒能解決的,那一定是兩個包。
而我說,這世上,如果有什么事兒不是用一支酒能解決的,那一定是兩支酒。
對,我男人就說我是個酒鬼。
哼,我明明是酒仙!
這一點,也分毫不差地遺傳給了我的崽:3歲,眉頭不皺地偷喝下一小勺烈酒;也是3歲,偷喝完我杯里的白葡萄,還告訴我有果香。我去!絕壁是親生的!
02
而和我交過手的,大多喚我酒仙或者酒神,多少有那么點欣賞,外加崇拜啊。(其實,只是有酒膽而已,為了勸我的酒,他們也是夠拼的。)
關于究竟是酒仙還是酒神,甚至還有過一番爭議,大抵說的是酒仙仙氣飄飄、而酒神氣勢如虹。而我,臉這么大,當然照單全收!還包括那個G家巨火的酒神包,天竺葵繁花圖案,那就是我的包兒,妖嬈又輕奢,還有點兒優雅的小性感。(呃,說好的廣告呢?)
多年前,常常“三中全會”,葡萄酒、老外的烈酒、我們的白酒,一桌宴席上,應了無酒不成席的中式狂歡。
現在,最鐘情的當然只能是葡萄酒,因為葡萄酒不僅好喝,還可以堂而皇之地裝逼,說不定就順便俘獲了男神。
03
葡萄酒有那么多色彩,像愛情一樣瑰麗。微妙的酒精,醉適合營造愛的氛圍。
你用深情的眼和我干杯,我用癡情的眼來相酬;你留吻在杯,我便不再杯中尋酒......
和良人的對飲,最讓人心馳神往,最美是微醺,目眩心跳中,醇美的汁液滋潤心田。
04
還有什么能比酒更富詩意地抓住了時間的流動呢?
在美妙酒精的刺激下,好像時間可以倒流,可以回到那些早已不復記憶的歲月。
酒還在,像一個夢的結束;不管是數十年、還是上百年,像一條時間的河。歲月塵封,瓶中酒早已美艷絕倫。
特別是貴腐,托卡伊的貴腐,在葡萄酒世界的金字塔尖,百年后琥珀色的“液體黃金”,還在續寫路易十四贊譽“酒之帝王 王者之酒”的傳奇。
05
葡萄酒,金叵羅,吳姬十五細馬馱。青黛畫眉紅錦靴,道字不正嬌唱歌。玳瑁筵中懷里醉,芙蓉帳里奈君何。
李白的《對酒》,讓人迷醉。沒有酒的人生,會是多么地乏味。
網上說了,吳奇隆、劉詩詩,喝酒認識的!黃曉明、Angelababy,也是喝酒認識的……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有事沒事,喝點小酒、搖兩把骰子,緣分這東西,微醺來的更快些!你不喝酒?那活該你單身!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就算不晚也無雪,那喝上一杯又何妨:)
人生短短幾個秋,不醉不罷休,醉笑陪君三萬場,不用訴離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