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北方的冬天不合。
12年冬天,下樓梯崴了腳,養好傷之后跟初戀分手。
15年元旦,喝醉酒給前任打電話傷心的一塌糊涂。
16年冬天,縮在捂不熱的被窩里眼看著冬天來了依舊孤身一人。
北方的冬天,我每年都會伴隨重感冒,蜿蜒不愈。只有下雪的時候我最喜歡。
12年冬天特別流行衛衣,我就買了一套大紅色。因為這顏色看著暖和,那時候微胖的我因為怕冷穿的特別多,白色的雪地靴加紅衛衣,我就像一只移動的熊,可惜衣服選錯了顏色!
那個時候高中都玩的特別瘋。一下課就打雪仗,堆雪人,攥緊了雪球塞進對方的衣服里。直接塞進里衣,沒得商量,只要逮住。
坐在暖氣旁熱的打盹,睡覺醒來就感冒。惡性循環以至于我整個冬天都在感冒中度過。想想得益于我的初戀班長,也給了我很多便利。
回憶是甜的,不管曾經摻雜在那些美好當中的是多么的不堪,我們想到的永遠都是好的。
回憶大概就都是選擇性記憶吧!
我跟后桌都是文藝女青年,寫日記看小說。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我穿秋褲,而她不穿。
我冬天兩層秋褲的時候,她只穿單牛仔褲,我穿棉衣裹起來像熊,她只是毛衣加校服。北方的冬天可冷了,我喜歡把蘋果放在窗戶外面第二天早上凍成冰疙瘩,甚至家里后半夜沒有暖氣的時候屋里的盆子都結冰。
我問過她,我說:“你冷么?我都快凍死了”她說“不冷啊,我太胖了,穿秋褲不好看。”
我覺得冬天最容易難過了,尤其下雪的時候。雪花飄飄灑灑無窮無盡的,這人間一夜便白了頭。心里難過身體要暖和啊,所以我是“能穿多少,是多少。”可別人呢“能穿多,少,是多,少”。
很多人都是異類也并不是異類,只是每個人在自己的世界所扮演的主角都是獨一無二的。配角一直在換,這變換的四季,這成長中收獲的,遇見的,和失去的,都是秘密。
我還穿秋褲,兩條。
而她不穿秋褲,今年秋天嫁人了呢!
2008年薛之謙《認真的雪》出版,2012年冬天偶然聽到,開始喜歡薛之謙到現在。我很慶幸我一如既往的喜歡他,只是現在喜歡他的人多了,覺得自己變得渺小和可有可無了。
可事實是,我就這么的渺小,渺小的就如這世間一粒塵埃,一場暴風雪或者沙塵暴,我就會非死即傷。
我在想,冬天怎么還不過去,冬天怎么過不去了,冬天怎么他媽的這么長。
可是能怎么辦,就這么過唄!如果你依舊埋怨,此起彼伏,這冬天依舊還是這么的漫長!
明天就出門買個棉衣過冬吧!
也別拿你零星的溫暖當寶藏,在北方需要的是一整個冬天的火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