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的時候他教我認字,學到相依為命的時候,他說,溫,我們這樣就叫相依為命。
他走后我才明白孤單的滋味。戰火連綿,仍不乏燈紅酒綠的溫柔鄉。我愈加頹廢地玩樂,不時去思念老頭子。他跳舞跳的很好,還是個溫和的老紳士——當然那只是外表,他可不是個能為死人守節的人。和他在一起過的年輕姑娘很多,開始幾年她們還會問我為什么老頭子不來了,我說老頭子出去環游世界了,她們一陣兒唏噓,然后又在我懷里,陪我一起回憶老頭子。時間不再難熬,甚至漸漸地,我都開始相信老頭子是去旅行了。
可幾十年過去了,她們也死了,我才真正地明白,這世上只剩下我一個人了。
街燈剛剛興起,我走在久違的光下,看著深夜中的人們從我身邊經過。大多是年輕的男女,酒精沖昏了他們的頭腦,他們在街上打鬧擁吻,嘻嘻哈哈,完全沒有煩惱的模樣。這是愛玩的。也有衣冠禽獸的,比如有看上上去斯斯文文,還戴了眼鏡的紳士送年輕的女士上樓,嘴里說的是喝杯茶,心里想的是怎么爬上她們的床。還有那種真正無瑕的,好像還在念書,牽牽手便臉上緋紅,渾身不自在。
我曾路過開著小燈的臥室,晚歸的丈夫輕吻熟睡妻子的額頭,深夜自習室里,男孩偷親女友的臉,小心翼翼的,似乎在呵護著什么。我穿過數不清的夜,終于明白,他們是在呵護一種陪伴。
人類有強大的內心,卻是那么害怕孤獨。兒時有父母陪伴,少年時有朋友陪伴,青年之后就會變成愛人。兩個人在一起,彼此小心地呵護著這些情感。他們怕孤獨,怕失去,他們沒有安全感,所以需要一次又一次地證明自己的存在。東方不知是誰說了一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事實上,他們寧愿相濡以沫,也不愿相忘于江湖。
有哪個人類敢說自己不曾為孤獨所苦?我們不同于魔鬼,不同于神,不同于天使,我們與人類最相近,有情感,腳踏大地,不同的是人類一生短短幾十年,他們懼怕孤獨,而我們有的是時間,去習慣孤獨。
所以其實到了后來你會發現血族都成了獨行者,我們習慣了沒有束縛的生活,有獵人追著也甘之若飴。老頭子活了太久,玩了太久,所以有些無聊了才轉化了我,打算換個玩法,他怎么玩都是玩,我卻不一樣:我還沒來得及去習慣他不在我旁邊的日子。
我花了十年的時間去旅行。我走過喧囂的紐約,燈紅酒綠的巴黎,寧靜的翡冷翠與冰冷的柏林。我去拜訪了很多不夜城,去感受他們對溫暖,對陪伴的難舍難分。
很難想象老頭子這上千年怎么挨過來的。我想,永生才是最好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