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20+歲才醒悟過來,只是后悔醒得太晚。
現在才明白能夠好好說話其實也是一種能力。這里我是說能夠把你想要表的意思,又或者總結別人的話語,以一種帶有清晰的邏輯和咬字方式表達出來的能力。
我想大概是小學的時候,開始流行起臺劇。劇集里的女主大多都是笨笨的、可愛的、惹人憐惜的,偶爾話還有點說不清楚的。對,不知道為什么,傻傻的竟然和可愛等同了。這對當時內心偶像是白骨精的我無疑是巨大的沖擊。加上對周圍的觀察,那些“傻傻的”女生總能得到別人額外的照顧,反倒是我這種,說“白骨精”還算不上,就只能自力更生了。因此我便開始有意識地去模仿那些女生說話的方式,咬字不清晰、說話磕磕巴巴、意思不連貫。說實話,這對一直以來在家族里出了名的口齒伶俐的我來說,很難,并且很煩。這種表達方式既費時又費精力,可以說是吃力不討好,但總想著可以變得更加“惹人憐惜”,我忍了。直到養成這個習慣的很多年后,遇到某些狀況時,我開始為我當初的那個決定感到深深的后悔。
有幾次是遇到喜歡的老師,那種希望在老師面前好好表現的感覺相信大家都懂,特別是在周圍的同學都特別羞于表達自己的時候,我作為唯一個臉皮后的,當然義不容辭,但當我以為我能脫穎而出的時候,我發現,我就像在搶答題的現場,我是第一個按下了回答問題的按鈕,可是我卻不知道答案。我張著嘴,吐出來的句子斷斷續續,雖說不影響理解,可最終對自己來說還是大打折扣,心理落差非常大。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不是一遍兩遍,我開始正視這個問題,我感覺我得糾正過來,但是這么些年的習慣又豈是說改就能改的?每當我看到別人在講臺上慷慨陳詞的時候,我除了羨慕,還有后悔。
不過現在醒過來,還有救對吧?希望看到這篇文的朋友們能引以為戒,畢竟除了裝可愛,還有實力超群等其他方式可以引人注意,并且后者其實是對自己能力的提高。當然如果你長得美,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