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約定》: 愛一個人,可以為對方付出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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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約定》絕對不是一本讀完了讓人身心愉悅的一本書,由于喜歡朱迪·皮考特的作品,還是從書架上拿走了這本書。

還好,她的作品從來不讓人失望,讀完此書,帶給人太多的思考。

《死亡約定》主要講述了兩個青梅竹馬的青年的愛情故事及兩家之間的恩怨情仇。

克里斯和艾米麗青梅竹馬,相知相愛。但在他們17歲的一天夜晚,艾米麗中槍身亡,證據指向開槍的人竟是克里斯。

他們的父母,如親人般要好的哈特和戈德兩家,一夜之間成為了仇人和陌生人。

昔日一切愛與期望遽然崩塌。艾米麗的母親堅信女兒不可能自殺,而克里斯的母親相信兒子的說法:兩個孩子相約自殺,克里斯僥幸活了下來,艾米麗卻沒有……

即將面臨審判的克里斯會說出怎樣的真相?而分別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的哈特、戈德兩家,又該如何面對這個駭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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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和哈特兩家關系很好,兩家女主人有如親姐妹般無話不說。當艾米麗出生的時候,才六個月的克里斯在產房里迎接她的到來。

無論是緊密連接的家庭,還是形影不離的同學關系,他們如一對雙胞胎兄妹一樣,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看見一個人就能看見另外一個人的身影。

克里斯和艾米麗可以說是兩個非常完美的孩子,他們在老師的眼里是很有天賦的學生,是老師的驕傲;他們在雙方家長的眼里也是完美的,似乎是按照家人規定好的路線,一路順暢的走下去,而且走的異常出色。

一切似乎都是完美的,但艾米麗卻在兄長和戀人的雙重關系上迷茫了,在某種意義上,克里斯就像親人、像兄長,突然間就變成了戀人,有時感覺好似亂倫一樣,她對這種關系又排斥又依戀,自己是愛他,但還不是純粹的愛,還夾雜著其它的關系,沒到愛得想要嫁給他的地步。

艾米麗是個完美主義者,對一切都要求完美,大到人生目標,小到生活細節,容不得出現一點紕漏。壓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艾米麗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沒告訴任何人,包括克里斯。

美好的一切在眼前轟然崩塌——選好的名牌大學、安排好的目標、父母親人的期望,當然,還有和克里斯的迷惘的愛戀……

"她沒有愛他到想嫁給他的地步,但她卻愛他愛到不愿告訴他這一點",好糾結、好煎熬!這對于一個17歲的少女來說肯定是無法排解的。

她決定自殺!她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克里斯,乞求克里斯幫她完成心愿,因為她無法自己動手,但沒告訴他為什么。

克里斯想盡一切辦法,還是不能勸她回心轉意。既然愛她,就愿為她做任何事情,哪怕是擔當蓄意謀殺的罪名!

克里斯最終同意了幫助艾米麗完成心愿,因為克里斯知道,艾米麗不怕死,而是怕不死。艾米麗死了,自己也不會活的太久,就像小時兩人一起疼一樣。少了一顆心,你怎能活的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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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約定》人物比較簡單,主要就是戈德(邁克、梅蘭妮、艾米麗)和哈特(詹姆斯、葛絲、克里斯和凱特)兩家。

作者以時空轉換的方式來講了這個故事,現在的時空講述克里斯作為一級謀殺犯受審,過去的時空講述兩家的如何交好,以及艾米麗和克里斯的成長、交往過程。

讀完《死亡約定》,忽然覺得這本書實質上是一本有關家庭倫理的書,作者以她的方式向讀者提問:

你真的了解你的孩子嗎?了解你的愛人嗎?是否和TA進行過觸及心靈的交流呢?

你愛你的孩子嗎?是否以愛TA的名義給予TA太高的期望?以關心TA為借口自作主張安排孩子的一生呢?

你愛你的丈夫或妻子嗎?是否給予她或他足夠的自信與空間?是否注意到他的不開心呢?是否在出現了問題事能及時溝通,而不是采取冷戰的方式來解決呢?

愛一個人,可以付出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戈德夫婦不對艾米麗的期望值那么高,讓孩子感到無形的壓力,結局會怎樣?

如果,戈德夫婦不是忙著幫孩子選名校,而是抽時間跟孩子聊聊輕松的話題,結局會怎樣?

如果,問問孩子真實的感受,而不是默認克里斯和艾米麗的關系,結局會怎樣?

結局也許會改變,艾米麗也許還活著。即使結局沒變,戈德夫婦也不會深陷自責與痛苦之中難以自拔。

整個事件中只有梅蘭妮知道艾米麗的死亡原因,因為在艾米麗死后,梅蘭妮發現了艾米麗的日記本。這本日記足以證明艾米麗是自殺,從而洗清克里斯的罪名,不過,梅蘭妮卻把日記本扔進了火爐。

因為她接受不了孩子死于自殺這個事實,她無法原諒自己,無法原諒孩子懷孕兩個多月自己竟毫不知情!無法原諒自己對孩子的不了解!最無法忍受的是,孩子處于最悲觀的低谷時,自己竟毫不知情!

艾米麗死后,梅蘭妮幾乎自閉,不與邁克討論有關艾米麗的任何話題,固執的認為是克里斯殺了艾米麗。

詹姆斯則是凡事繞過克里斯,當做什么事情都沒有發生。結果,邁克和葛絲互相成了傾述對象,彼此之間竟發生了微妙的感覺,若不是葛絲的清醒,真不知道如此飄搖欲墜的兩個家庭還會遇到什么磨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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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那種感覺嗎?"克里斯輕聲說,"你非常愛一個人,愛到少了她,你也看不到自己;你一碰到她,就有了回家的感覺?"

這根本就不像十八歲孩子說的話,更像出自一個年歲較大、較有智慧、較為傷心的人之口。相信這番話會讓大多數人為之動容吧。這是怎樣的一種愛???

愛一個人,到底能到什么程度呢?

張愛玲說,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并且在那里開出一朵花來。

也許,如果內心深處真的愛一個人的時候,就可以為他做任何事情,無論這件事情在外人看來有多么卑微、多么荒唐、多么無法理喻。

愛情,真的是世上最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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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愛到什么程度最為妥帖呢?

如果有人愛你如生命,你能否承受得了?是否會感到莫大的壓力呢?

除了父母之外,能為你獻出生命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如果偶然碰到了,我卻不知這是否值得慶幸。

一個人,他能如此愛你,必定是愛你愛到了骨髓里,以至于會把大部分的精力和目光投入到你的身上,為你歡喜為你憂。

自古以來皆是關心則亂,你的一點風吹草動,他都會膽戰心驚。其結果勢必造成雙方的空間太小、自由度降低,一旦覺得心里不平衡,就會給雙方造成過多的困擾。

那么,你會愛他人如生命嗎?

坦誠的說,我會更愛自己一點點,太沉重的愛彼此都難以駕馭。

太愛一個人,就會迷失了自己,一切以他的想法為中心,以至于沒有了判斷力,終日患得患失。就像克魯斯為了所愛之人,居然同意幫她自殺,把自己置于死地。

太愛一個人,就會遷就他的所作所為,不管正確與否,造成感情的嚴重不對等,甚至于活的卑微。

感觸較深的是顧城和謝燁的畸形的婚姻。謝燁有詩情,而且善良美麗、豁達寬容、能吃苦耐勞。

也許就是因為太愛顧城,造成眼里、心里都只有了顧城,唯獨沒有了自己。

顧城認為兒子奪走了妻子對自己的愛,謝燁就把兒子送給別人寄養;后來,顧城愛上了別人,謝燁竟容忍三人同居,過著一種變態的生活;她容忍著顧城的一切在外人看來荒唐的行為,可惜最后還是被顧城砍死。

有句話說得非常好:在感情面前,太好和太壞都不會太長久。

愛,最好是能有一個尺度,這個尺度能讓雙方都能感知到彼此的愛,又都能自由的呼吸、做真實的自我。這樣的愛才能更長久、才會更舒適!

不必要求對方愛你如生命,只要愛你就好!只要能感知就好!

愛一個人,到底可以為對方付出到什么程度呢?

聰明如你,請給出你的答案吧。

文/阿開

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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