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極少數難以用常理來衡量和判定的特殊情況之外,“以偏概全”從來都不是一種可以稱得上“好”或者“正確”的做事方法,更不是一種“好”或者“正確”的思想觀念。
所有的正常人都應該能夠正確地理解“以偏概全”的字面含義。它不僅意味著“用一部分代表全部”,更意味著“強行進行錯誤的、片面的、不符合事實的判定”。它可能代表愚蠢、片面,還可能代表偏執、狂妄,甚至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或者嚴重地損害人的正當權益。尤其是在被用來強行代表其他同類的那一部分人、事、物完全算得上足夠壞、足夠差、足夠糟糕的時候。
在人類社會中,“以偏概全”能夠造成最大危害的方面,自然是對于不完全相同乃至完全不同的人的以偏概全。會擁有這樣的想法并且按照這樣的想法來做事的人,不僅不懂得人的多樣性,更不懂得現實環境的多樣性、復雜性,甚至有可能不懂得某些完全可以驗證的事實、某些正常人都應該懂得的基本常識和某些做成實事的方法。其中一部分人更是根本不想懂或者故意忽視、否認某些事實、基本常識和方法。
在對于人的以偏概全之中,相對最可惡乃至最荒唐的一點,便是只把無能的人視為“所有人”。這一點,對于任何一個與無能的人具備哪怕一項本質上的不同的人而言,都是絕對的不公平。
從本質上來看,只把無能的人視為“所有人”的人完全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中一類,是真正無能的人;另外一類,則是居心不良的人。
很多真正無能的人往往具備一種共性,那就是:認為世界上的大多數人乃至其他所有人都是他們的同類、都和他們一樣無能,甚至認為其他人都必須和他們一樣無能,或者認為其他人沒有權利和他們不一樣、更不準比他們更加強大或者優秀。他們擁有這種本性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己能力低下、知識匱乏、見識短淺、心胸狹隘、對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認知錯誤、認不清現實世界與自己的臆想之間存在不同之處。與此同時,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還很有可能會自以為是,甚至擁有某些毫無正當來源的優越感,從而產生“自己代表正確”或者“自己代表所有人”之類的幻覺。
由于擁有足夠的能力或者知識的人能夠反襯出自己的無能、無知,或者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去理解和接受有能力、有知識的人的想法、做法、現狀,很多真正無能的人往往拒不接受任何與自己的觀念、做法不同的觀念、做法,甚至有可能不承認其他人面臨的實際情況與他們面臨的實際情況不同。而且,由于他們的無能、無知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懶惰、狹隘等性格缺陷,他們在現實中的生活區域往往只會局限在一片很小的區域之內,他們在現實中能夠接觸到、愿意看到的人也大都只是他們的同類。因此,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往往會認定:所有人都是他們的同類、都和他們是一樣的。除某些特別強大的外部力量之外,幾乎沒有什么人、事、物能夠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觀念,哪怕是某些完全可以驗證的事實也不行。
真正無能卻又自以為是、擁有不正當的優越感的人,往往是最頻繁地用自己的個人觀點、個人喜好、個人情緒來單方面地向他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人。他們自己擁有某些觀點,他們便認定“每個人都擁有這樣的觀點”;他們自己擁有某些喜好,他們便聲稱“每個人都擁有這樣的喜好”;他們自己缺乏某些知識或者能力,他們便認為“沒有人擁有這些知識或者能力”或者“擁有這些知識或者能力是錯誤”。無論是擁有某些會損害他人的正當基本權益的觀點的人,還是擁有某些對人的身心有實質性危害的愛好的人,或者是某些連基本的閱讀、思考、分析能力都不具備的人,都膽敢單方面地對他人提出無理要求乃至直接攻擊他人,只因為他們膽敢自以為“所有人都和自己一樣”或者“自己就是所有人”。他們膽敢要求別人不準發布任何不符合他們的認知的觀點,膽敢要求別人不準使用超出他們的理解能力的表達方式,膽敢把任何不迎合他們的人稱為“異類”“怪人”“不正常的人”,只因為他們膽敢自以為擁有對“所有人”“正常人”的定義權。只要他們不被強大外力限制、打擊乃至懲罰,他們絕不會自己意識到自己的觀點或者行為有什么不對、不合適之處,更不會主動去改變自己。
居心不良的人,則會利用所有能夠被自己利用且有可能形成足夠強大的力量的人來實現自己的個人目的。在某些環境之中,只要數量足夠多、音量足夠大、話語權或者氣勢足夠強大,無能且無知的人也有可能形成足夠強大的力量,即使這樣的強大力量有可能被他人利用或者爆發出難以被預知后果的破壞力。
很多居心不良的人的共性,是會不擇手段地實現自己的目的。這不僅包括利用乃至操控一切可以被自己利用的人,也包括利用自己能夠利用的一切力量來打擊乃至消滅能夠妨礙自己的人。對他們而言,由無知、無能的人組成的強大力量不僅容易被利用,還不容易對他們自己造成傷害。因為,被他們利用的人往往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利用并且意識不到他們的存在,還往往會擁有不合理的優越感、正義感,也就是“自以為在代表所有人、維護正義”。
把自己利用或者支持自己的人稱為乃至偽裝成“所有人”,正是打擊他人的重要借口或者手段之一。現實世界中的多種令正常人難以忍受的荒唐行為、荒唐現狀,不僅源于數量足夠多、話語權足夠強大的無能、無知之人所具備的力量,也源于足以引導、利用乃至直接操控他們的居心不良之人的行為。在這兩種人的共同作用之下,只要沒有足夠強大的力量來維護正常的秩序,任何與他們不同或者不符合他們的利益、喜好的人都有可能會被忽視、打擊、壓制,正常情況下的公理也會被篡改或者踐踏,甚至連事實或者真理都是有可能會被忽視、鄙視的。某些公然違背可證實的常識的觀點能夠大范圍傳播,某些閱讀、理解能力低下的人能公開要求他人只準用他們能接受的方式進行表達,都是對有能力的人的實際利益造成損害的荒唐現狀。
有能力的人不能展現自己的能力,有知識的人不能應用自己的知識,有獨特觀點的人不能把自己的觀點落實,有獨特目標的人不能順利地追求自己的目標,意識到某些被很多人信奉的謬誤的人不能對他人進行糾錯,甚至連某些意識到危險的人都不能及時地指出被很多人忽視、否認的危險,都是荒唐。都是很可能因“以偏概全”而起的荒唐。
正常人都需要具備這樣一條安全意識:當任何人以自己“代表多數人”乃至“代表所有人”為理由向自己單方面提出要求的時候,都必須要求這樣的人拿出可證實的依據。尤其是那些沒有任何實際才能、在事實上什么也不是的人。
在面對任何基于以偏概全的錯誤觀點、錯誤要求的時候,正常人更是要據理力爭乃至盡可能地用一切方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絕不能輕易妥協,無論用錯誤觀點、錯誤要求來逼迫自己的人是什么人、數量有多少。
正常人必須保有不向荒唐屈服的基本權利,哪怕不得不離開不適合自己生存的荒唐環境。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