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定積分
1.1 定義
在區間 上,函數
的帶有任意常數項的原函數稱為
(或
)在區間
上的不定積分,記作
其中記號
稱為積分號,
稱為被積函數,
稱為被積表達式,
稱為積分變量。
由定義可知:
- 如果
是
在區間
上的一個原函數,那么
就是
的不定積分,即
因而不定積分
可以表示
的任意一個原函數。
- 由于
是
的原函數,所以
或
又由于是
的原函數,所以
或記作
由此可見,微分運算(以記號表示)與求不定積分的運算(簡稱積分運算,以記號
表示)是互逆的,當記號
與
連在一起時,或者相互抵消,或者抵消后差一個常數。
定理??? 連續函數一定有原函數。
1.2 基本積分表
1.3 不定積分的性質
性質 1 ??? 設函數 及
的原函數存在,則
性質 2 ??? 設函數 的原函數存在,
為非零常數,則
1.4 積分法
第一類換元積分法 ??? 設 具有原函數,
可導,則有換元公式
第二類換元積分法 ??? 設 是單調的、可導的函數,并且
,又設
具有原函數,則有換元公式
其中
是
的反函數。
分部積分法 ??? 設函數 及
具有連續導數,那么,兩個函數乘積的導數公式為
移項得
對這個等式兩邊求不定積分,得
此即為分部積分公式,簡便寫法為
2. 定積分
2.1 兩個充分條件
定理 1 ??? 設 在
上連續,則
在
上可積。
定理 2 ??? 設 在
上有界,且只有有限個間斷點,則
在
上可積。
2.2 定積分的性質
規定
- 當
時,
- 當
時,
性質 1 ???
性質 2 ???
性質 3 ??? 設 ,則
性質 4 ??? 如果在區間 上
,則
性質 5 ??? 如果在區間 上
,則
推論 1 ??? 如果在區間 上
,則
推論 2 ???
性質 6 ??? 設 及
分別是
在區間
上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則
性質 7 (積分中值定理) ??? 如果 在區間
上連續,則在
上至少存在一個點
,使下式成立:
2.3 微積分基本公式
定理 1 ??? 如果 在區間
上連續,則積分上限的函數
在
上可導,并且它的導數
定理 2 ??? 如果 在區間
上連續,則函數
就是
在
上的一個原函數。
定理 3 ??? 如果 是連續函數
在
上的一個原函數,則
定積分的換元法 ??? 假設 在區間
上連續,函數
滿足條件:
(1);
(2) 在
上具有連續導數,且其值域
,則有
定積分的分部積分法 ??? 即已經積出的部分可以先用上下限代入。
3. 反常積分
3.1 無窮限的反常積分
定義 1 ??? 設 在區間
上連續,取
,如果極限
存在,則稱此極限為函數
在無窮區間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收斂,如果上述極限不存在,則函數
在無窮區間
上的反常積分
就沒有意義,習慣上稱為反常積分
發散。
類似的,設 在區間
上連續,取
,如果極限
存在,則稱此極限為函數
在無窮區間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收斂,如果上述極限不存在,則稱反常積分
發散。
設 在區間
上連續,如果反常積分
和
都收斂,則稱上述兩反常積分之和為函數
在無窮區間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收斂,否則,稱反常積分
發散。
3.2 無界函數的反常積分
如果函數 在
的任一領域內都無界,那么點
稱為函數
的瑕點(也稱為無界間斷點),無界函數的反常積分又稱為瑕積分。
定義 2 ??? 設函數 在區間
上連續,點
為
的瑕點,取
,如果極限
存在,則稱此極限為函數
在
上的反常積分,記作
,即
這時也稱反常積分
收斂,如果上述極限不存在,則稱反常積分
發散。
類似的, 設函數 在區間
上連續,點
為
的瑕點,取
,如果極限
存在,則定義
否則,就稱反常積分
發散。
設函數 在區間
上除
點外連續,點
為
的瑕點,如果兩個反常積分
和
都收斂,則定義
否則,就稱反常積分
發散。
4. 微分方程
3.1 定義
一般的,凡是表示未知函數、未知函數的導數與自變量之間關系的方程,叫做微分方程,有時也簡稱方程。微分方程中所出現的未知函數的最高階導數的階數,叫做微分方程的階。
一般的, 階微分方程的形式是
3.2 微分方程的解法
3.2.1 可分離變量的微分方程
一般的,如果一個一階微分方程能寫成 的形式,即能把微分方程寫成一段只包含
的函數和
,另一端只含
的函數和
,那么原方程就稱為可分離變量的微分方程。
對 式兩端積分
設
即
依次為
和
的原函數,于是有
式即為方程
的隱式解,也稱為微分方程
的隱式通解。
3.2.2 齊次方程
如果一階微分方程可化為 的形式,那么就稱這方程為齊次方程。
在齊次方程中,引入未知函數 (其中
),就可將它化為可分離變量的方程。
3.2.3 線性方程
定義 1 ??? 方程 叫做一階線性微分方程。如果
則方程
稱為齊次的,否則稱為非齊次的。
此類方程的解為:其對應的齊次方程的通解與非齊次方程的一個特解之和。
由
分離變量后求解得到:
再用常數變易法來求解非齊次方程 的特解:將
的通解中的常數
替換為
的未知函數
,即做變換
于是
將 和
代入
進行求解,得到
即 為方程
的特解。
所以 方程 的解為:
定義 2 ??? 一階線性方程,形如
解法:兩邊同乘積分因子 得
兩邊積分得
于是
3.3 函數的線性相關性
對于兩個函數構成的函數組,如果兩函數的比為常數,則它們是線性相關的,否則就線性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