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61年,達爾文在給友人的一封信中,表達了無法解釋孔雀尾巴的懊惱。自然選擇,怎么能容忍如此不利于飛行、覓食、逃命的體態——美麗卻累贅的羽毛?“無論我何時看到孔雀的羽毛,都讓我覺得難受。”達爾文說。
? ?看到美麗的羽毛,讓達爾文難受?
? ?因為達爾文沒用審美的眼光看問題。自然選擇,就是不允許生物把握自己的命運,你不能挑選自己喜歡的體態外表,在你的選擇喜歡之上,還有自然,還有上帝。假若你不遵守這個法則,上帝就把你判為不適合生存的物種,淘汰,消滅。
? ?美的原則,要服從自然選擇的原則,從逃命覓食來看,所謂自然選擇原則,也就是生存法則,叢林法則。
? ?講《燭之武退秦師》最后一段,提到晉文公遵守武德,不攻打對自己有恩的秦國軍隊,好多同學不理解。怎么?白白放過敵人?戰爭,就是你死我活的拼命,講什么“德”,講什么規則!戰爭只有一個規則,成則為王敗者為寇。宋襄公的教訓還不夠深刻?不趁著敵人渡河中流攻打他,不鼓不成列,不重傷,不擒二毛——自然法則,怎能容忍如此不利于生存的行為,被消滅,被嘲笑了兩千年,活該!
? ?這些武德,當然被自然“選擇”掉了。留下的,是白起坑殺四十萬降卒的記錄,是《孫子兵法》“兵者,詭道也”的總結,演變到現代戰爭,毒氣細菌,集中營里的屠殺,把整個城市毀滅——哪里管你是“二毛”的老人,還是傷兵——這個進化的結果,是不是達爾文就不難受了呢?
? ?《鴻門宴》里,劉邦和項羽,是鮮明的對比。概要說,劉邦是按照生存法則叢林法則來做事的。所以劉邦可以在逃命時將兒女踢下車子,可以在項羽威脅他“把你老爸烹了”的時候,瀟灑地講出“請分我一杯羹”的名言。不,做得漂亮不漂亮,根本不是他要考慮的問題,他只有一個堅定的信念,不屈不撓,不擇手段,戰勝項羽,一統天下。
? ?按照美的原則,你就可以原諒項羽的愚笨,近乎白癡的行為。在宴會上殺人?殺自己曾約為兄弟的人?還要假裝舞劍的時候,不小心,“啊呀,不好意思,割下你人頭了”?這怎么是驕傲的項羽做得出的事情!他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英雄,他的馬是天底下最快的馬,他的女人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他在意的是自己的名聲,他根本不考慮勝利,他跟二戰時美軍將領巴頓一樣,只喜歡痛快淋漓地廝殺。一統中國,有一個絕對權威的皇帝,那不好玩;分封諸侯,個個平等,哪個不聽話,靠實力打仗,那才好玩。
? ?這樣的原則,在功利實用的法則面前,注定要失敗。所以他要被偉人批評“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只有酸腐文人才會“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
? ?司馬遷的傳記里洋溢著他對項羽的喜愛,卻在結末時憤怒地譴責他“自矜功伐”“不覺悟”,太史公寫項羽時,是不是眼前也有一只美麗而驕傲的孔雀,讓他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