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之譚和李慕嘉這種其實只有在學(xué)校里的時候才是最好的愛情。
來到社會上,注定是要分道揚鑣的,兩個人的生活背景,性格習(xí)慣都不一樣,所造就養(yǎng)成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也是有層次的。
01
丁之譚從小被父母捧在掌心里,就算是工作了以后,還是每個星期來幫他收拾房子做飯洗衣服。
他想要結(jié)婚買房子,父母二話不說賣了老家的房子,拿出了他們的畢生積蓄。
他有個有文化有錢的三姨,不但為他的工作奔忙,還可以為他尋找一個有錢有房有車又貌美如花的北京姑娘做女朋友。
工作上吃不飽餓不死,對他而言就很滿足。
但是李慕嘉不一樣,小時候父親出軌,拋棄了她和母親。
她的人生沒有人為她兜底,她所有想要得到的都只能自己去爭取。
她也習(xí)慣了用這種方式來獲得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她格外努力,想要出人頭地,想要在北京有一個真正屬于自己的家。
對于丁之譚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她不愿意寫自己的名字,她沒有辦法做到心安理得的接受長輩的饋贈。
她對伴侶的要求也是和一樣,一起奮斗,一起創(chuàng)造美好的生活。
她愿意花兩千多塊買一雙鞋是因為她知道這鞋子是鞭策是鼓勵也是緊箍咒。
她最后和丁之譚分手根本原因就是因為丁之譚對她的拼命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并不是因為他炒股失敗。
02
李慕嘉要強,她進入金達律確實是因為吳劍秋的幫忙,但是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拼勁兒。
機會從來都是留給有準備的和那些永不放棄的人,如果第一次被吳劍秋拒絕以后就放棄,那么就不會有后來的機會。
進入金達以后她獨自咽下新人被歧視的苦楚,努力跟上同事的腳步。
她從未想著依靠吳律師這個關(guān)系往上爬,而是一直想要靠著自己的努力。
因為努力被看見,得到了吳律師的提點,一步一步從公共助理升任助理律師。
下一步就是成為夢想中的律師。
丁之譚看著同事炒股,分分鐘鐘炒出一輛寶馬車。
借自己的錢竟然光利息一天都給1000,這讓他知道來錢快的好處。
他問李慕嘉,李慕嘉告訴他,股票你不懂。不要投資你不懂的領(lǐng)域。
但是他還沒有經(jīng)得住誘惑,讓同事幫他開了一個股票賬號。
他投入了53萬,本來可以收割65萬,可是他想要的更多。
這種不勞而獲的感覺讓他覺得自己在李慕嘉面前又可以牛氣了,而且這錢賺的太快了,什么也不用做就賺到了比一年工資還多的錢。
同事勸他及時止損,他不甘心想要再賭一把,最后血本無歸。
為了炒股連工作也不上心,一個月度總結(jié)寫了三天都沒有寫好。
人是永遠賺不到自己認知以為的錢的,李慕嘉深知這個道理,所以就算股市牛上天,她也堅決讓丁一譚不要碰。
但是丁之譚不這么覺得,嘗到了甜頭,膨脹了。
人性就是這樣,你不用智慧強大理智,就會被本性蒙了心智。
03
自從李慕嘉去大律所上班以后丁之譚就有些患得患失。
他和父母等慕嘉航班落地吃飯商量買房子的事情。
結(jié)果慕嘉加班到凌晨,看到慕嘉和男同事出來他醋意大發(fā),差點干架。
他覺得那個男同事就是慕嘉進金達的后門,即使慕嘉早告訴他是因為吳律師。
他股票虧本那天那天本來想要去找李慕嘉坦白的,可是在電梯口聽到別人議論李慕嘉,他很輕易的就相信了。
自己一個人回家喝悶酒。
人和人都是平等的,工作也沒有好壞之分。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小公司有小公司的余熱,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態(tài)。
說到底都是在打工,每一份工作都可以從菜鳥熬成大神,只要你愿意。
但是丁之譚覺得李慕嘉是通過不正當?shù)姆绞竭M了金達。而且這種不正當正帶著她飛離自己。
從前居高臨下,現(xiàn)在追在后面跑也趕不上。
加上買了房子以后,每個月他的工資還完房貸就所剩無幾了,連養(yǎng)活自己都是問題,這是他不愿意的。
他覺得累,所以他就想要炒股得到裝修的錢,有了更多的錢他就有錢給女朋友買禮物,而不是被別人取代。
他的想法是好的,可是到底年輕,認知差了檔次。
他和李慕嘉的本質(zhì)區(qū)別不是工作的區(qū)別,而是認知和格局的差異。
都說旁觀者清,丁之譚的母親老早就看出了這一點,她說:“我覺得自從慕嘉上班以后,咱兒子好像跟不上人家了。”
他的母親這句話就說出了癥結(jié),間接預(yù)言了他們的結(jié)局。
丁之譚的安逸和李慕嘉的要強本質(zhì)上就是矛盾的,再加上丁之譚的多疑和人云亦云,導(dǎo)致他們感情無法維系,最后只能放手。
原本丁之譚拿著餃子想要挽回李慕嘉,可是在他看到這個大廈里面的人連走路都是跑的,他就明白,李慕嘉是和他們一樣有翅膀的人。
而他只喜歡四個輪子慢慢跑,所以他們注定不是一路人,沒有辦法再在一個軌道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