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數天前,簡在三明治同行者的群里轉發了一篇公眾號文章,大意是馬拉松式的寫作,記錄自己過去的生活。
說直白點,不需要太多寫作技巧,就如同流水賬一般記錄自己的過去即可;
說文藝點,這就是自己的現活現寫的編年史。
曾經,我也寫過一部這樣的編年史。
那時候還在高中,正是情感萌芽的好時候。現在回想起來,那真是一段特別無趣的故事。大抵是一個文科很好的女生喜歡班里一個理科很好的男生,然而那個男生最后選擇了一個很漂亮、成績也很好的仙女妹子。這個文科很好的女生當然是感覺自己輸得個精光。既然自己別無所長,那就用文字記錄下曾經相處過的時光。寫了什么已經記不太清,但當時寫字的感覺反到印象深刻。就像預感到自己的記憶將會丟失一樣,著急忙慌的寫著,一副與時光和記憶賽跑的樣子。短短的相處,居然讓我寫出了好幾萬字。
只可惜,我不是一個善于整理收納的人。時間久了,那個人也沉沒在時光的塵埃中,與他相處的記憶果然如我所料一般被忘得一干二凈。那篇煌煌巨作最終丟失在不知何處。
自從上大學成為醫學生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很少碰文字。約莫大二的時候,因著博客流行,為了跟散落四海八荒的中學同學們交換近況,仗著自己曾經也被語文老師稱贊過文采不錯,倒也倒騰得很熱烈。每天去了哪兒,吃了什么好吃的,有什么傷心的感慨、開心的感悟,都一股腦兒倒在博客里。每篇文章一發表,立馬會有三兩好友來留言,聊聊熱點事件,談談各自生活。那時候的博客,就是天南地北知己好友聯絡的橋梁,有文字,有圖片,還有什么比這更生動形象的交流方式呢?
后來,140字的微博橫空出世,瞬間大熱。少量文字加上配圖,就可以時時說明自己所處的情況,仿佛更受歡迎。博客瞬間冷卻,慢慢被閑置了。如今回想起來,寫博客的時期才是留下記憶最最深刻的時期。沒有日記,生活像是沒過過似的;沒有游記,那些美麗的地方也都沒有了記憶。
現在想重新找回僅存不多的記憶,用文字記錄下來。
幸好還有照片,游記計劃在螞蜂窩上慢慢記錄,圖文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