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么要用2除以年數(預計使用壽命)?
首先,余額遞減法的是指采用一個直線折舊比率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
在直線折舊法下,使用壽命為5年資產的折舊率為每年20% (1/5年),
而余額遞減法通常按照200%的直線折舊率計提折舊。
(當然也可以是150% - 1.5倍余額遞減法,300% - 3倍余額遞減法)
所以雙倍余額遞減法是200%即2, 2/5年 = 40%
* 最后2年(第4,5年)平攤最后的折舊費用 =(面值-殘值)/2年=(25,920-20,000)/2 = 2960
或
* 第4年攤完最后的折舊費用 = 25,920-20,000 = 5920 (小于殘值)
第5年沒有折舊費
#2.為什么余額遞減法是基于資產的賬面價值,而不減去殘值?
我們假設要減去殘值,看看會發生什么:
如上表看,期末賬面凈值永遠不會等于0。
5年資產帳面凈值還有¥27,776.00(即¥7,776.00超過殘值)
10年資產帳面凈值為$20,604.7(即$604.7超過殘值)
25年資產帳面凈值為$20,000.28(即$0.28超過殘值)。
但是25年年限比該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要長得多。
從這個假設得出的結論是,殘值不應該從資產原值扣除;
否則,折舊會花費更多的時間,以達到賬面凈值為零。
#Declining Balance Depreciation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