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執行的規劃,應當以自身的各項素質培養為基本方式的,糅合對他人的感性期待、對社會演變的揣測,都可能造成對規劃路徑的可行性的損害。
另,本文中所稱“目標”僅指,通過自身有意識地行為,以積極促成的結果或效果。
請帶著批駁和質疑的情緒繼續。
如何實現“項目部流暢運作”這一目標呢?我嘗試了這樣一種“解構-再重構”的思考邏輯:
1 定義目標
2 明確需求
步驟一:盡可能全面地列出初步需求,區分內外
步驟二:內化外部需求
步驟三:結合步驟一、步驟二的結論,歸納整理出相互獨立的需求
3 設立階段目標
步驟四(略):描述各個需求的實現狀態
步驟五(略):分需求,一一設計可執行的階段目標
步驟六:列出每個需求的第1階段目標
4 制定可執行計劃
----我是正式開始的分割線----
1 定義目標
1.1 【項目管理部】職責包括:
- 律師庫建設,下游律師的信息收集及維護
- 針對具體項目,匹配最合適的律師并成功委托;委托律師后,對律師進行有效管理
- 有效推進承辦工作,盡一切合法合理手段,盡量實現客戶的委托目標。
1.2【流暢運作】可描述為:
- 遴選律師環節,有足夠的備選律師,不因律師庫數量不夠、信息不足、與律師談判不暢而導致或得過且過或過分妥協;
- 具體項目督辦過程中,游走于律師與客戶之間,強硬而不跋扈,柔和而不懦弱,不承辦具體專業事務但價值顯著;
- 部門定位清楚、崗位職責清晰、流程明確且精準,與其它部門,尤其流程上下游部門間關系融洽。
2 明確需求
步驟一:盡可能全面地列出初步需求,區分內外
2.1.1 內在能力
- 項目及律師信息處理能力
- 律師評估能力
- 法律專業(尤其訴訟實務)知識
- 了解訴訟關鍵節點及推進“套路”
- 了解律師行業各類規則
- 溝通、談判技巧
2.1.2 外部關系
- 部門間信息暢通
- 部門間分工明確、協作共進
- 與足夠數量的律師建立初步聯系
- 與部分優秀律師建立合作
- 調控、督促項目進展
- 引導客戶做出正確的決定
- 穩定客戶情緒
步驟二:內化外部需求
2.2.1 部門間信息暢通
信息處理能力、溝通能力
2.2.2 部門間分工明確、協作共進
2.2.3 與足夠數量的律師建立初步聯系
2.2.4 與部分優秀律師建立合作
2.2.5 調控、督促項目進展
2.2.6 引導客戶做出正確的決定
2.2.7 穩定客戶情緒
步驟三:結合步驟一、步驟二的結論,整理出相互獨立的需求
【信息處理】
律師信息收集及分析,律師匹配
【了解律師行業】
下游儲備律師建交及維護,律師費談判
【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
律師費談判,下游儲備律師建交及維護,承辦律師監督及溝通,掌握項目督辦流程
【掌握項目流程】
流程修訂,部門內部控制、部門間配合
【溝通能力】
律師費談判,承辦律師監督及溝通,穩定客戶,部門間配合
步驟四:描述各個需求的實現狀態
【信息處理】
三線城市常見案由的糾紛,在沒有特殊需求的情況下,能夠直接匹配出合適律師2人以上
【了解律師行業】
參與律協活動,社交活躍且能夠刻意不讓人察覺出“不是律師”
【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
通過司法考試,熟練掌握《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一般掌握訴訟實務流程
【掌握項目流程】
準確描述任一節點的負責人、上下游交接狀態、上下游交接對象的現狀,改進流程
【溝通能力】
不讓溝通對象產生消極情緒
步驟五:分需求,一一設計可執行的階段目標,如:
步驟六:列出每個需求的第1階段目標:
執行:逐步實現階段目標,從第1階段開始。
為什么要明確目標?
一方面,不明確的對象是無法拆解的;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自我感覺良好,為了清楚認識差距,為了心服口服地腳踏實地地向目標奮進。
為什么要內化外部需求?
目標是自己的,消極等待來的外界改變是不可而控的。
【舉個栗子1】期待律師能夠理解幫瀛模式并簡單接受?
任何人對于陌生的事物,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首選排斥,因此要主動打入律師內部、取得律師信任后,才可能高效鋪開信息網。
【舉個栗子2】期待承辦律師自發地遵守訴訟規程?
某些律師的現況就是達不到幫瀛訴訟規程所要求的規范化、標準化,如果項目部給律師的印象僅僅是“另一個自以為是的客戶”,律師的態度同樣是敷衍且不聽從的。
階段目標應附相應期限
對于商業機構來說,時間就是金錢、時機決定成敗。
對于人來說,時間就是生命。
階段目標應附可執行計劃
又不是喊口號;
又不能強人所難。
又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無所謂;
又不是所有好事都要做。
第一步不要設置得太高
否則你可能畏懼前行。
嚴以律己,盡人事
不然呢?你以為除了你自己之外,你可以要求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