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瞎掰,認真就輸了
其實現在的科學家收入還挺高的。最頂級的是那些知名科學家,有資金和項目加持,還有自己的公司,收入是足夠多的。
其次的是公共領域沒那么知名,但是業內知名度高,但是手里有課題有基金,或者有個小公司,或者在企業做咨詢、顧問、首席科學家的。
再次是名聲都不太響亮,但是有實力,低調,有課題,有基金
最后,就是沒課題,沒基金,或者再申請路上嗎,只能拿工資的。
一個明星,片酬過億,日均幾百萬,成了討論熱點。明星到底該賺多少錢?我不知道,也沒資格說。但我知道,他賺多少,也是有人愿意給他這么多,不是強迫的,這一點沒問題。但是是不是自愿高報酬就合理?這個不是我能討論的問題,也不想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我認可明星的價值。我想討論的是為什么明星能賺這么多?為什么普通的科技工作者不能?差異在哪?當然,沒有什么高深的,都是陳詞濫調。
明星和科技工作者賺錢方式有何差異?明星賺的是流量的錢,與網紅、互聯網一樣,流量是明星價值的放大器,有人愿意為明星付錢,是為流量付錢??萍脊ぷ髡?,在流量方面天然弱勢,賺的錢是科學、技術和產品的部分價值。
為什么明星賺的多,科技工作者偏少?我覺得是分配問題,分配能力最強的是資本。流量排第幾我不知道,但大多數時候在知識產權前面,這只是觀察。所以科技工作著賺的少,其實是他們的成果在最后的利潤分配中占比太少,或者更普遍的情況,成果所有權說不清楚,或者沒有形成知識產權,自然也沒有分配。
最后,我認可明星的價值,但不會反對國家限制,因為他還有其它層面的考慮。但重點是我支持提高知識產權分配的比例,鼓勵全村人搞發明,搞創新,最后別忘了搞成知識產權,然后價格低點(這是矛盾的,純粹出于我的自私),讓我也享受一下帶來的便利。
我幾天心血來潮,分析(說是分析,其實就是簡單的列舉,但是就看出問題了,這?我也很無語,想不到啊想不到)一個小熱產品的專利,結果發現,前面人申請專利早,放棄的也早(可能不想交年費),后面的人圍繞著外觀發了一堆,居然沒人發現核心的實用新型是沒有專利的,這個專利直到今年初才被人占坑了,這是不是意味著,我真的能從專利里撿錢?我知道,大部分情況下結論是:想得美。不過,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