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輪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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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讀英文版的 the lost continent,進度很慢。就算已經在這里五年了,閱讀英文的速度也完全比不上母語。閱讀中文,一眼掃過去,這一頁講的啥就知道了個七七八八。中文是象形文字,信息是二維的,大腦能夠并行識別;英文是一維的,你得從左到右拼一下字母,才知道說的啥。看多了的確能提高速度,但是很有限。

這一本書我五月份下載到kindle,到現在才閱讀了21%。不過我也沒有專門找時間坐下來認真看,不過是茶余飯后,以及馬桶上無聊的時候,才會翻幾頁。我感覺我的閱讀狀態跟這本書很配。這本書是作者 Bill Bryson 開車從故鄉出發,游歷美國的見聞錄,回憶錄。書中寫的都是一些在常人看來無聊透頂的事情,節奏之慢讓人聯想到一只在遼闊地圖上爬行的螞蟻。

作者的老家在艾奧瓦州的 Des Moines,正是無聊的中部大平原。他后來移居英國,成為了一個作家。若干年后回到了家鄉,開車一輛破車,開始了追尋家庭記憶之旅和游歷美國之旅。書的開始就吐槽小時候他爸媽開車帶著全家的奇葩度假旅行,穿插著吐槽他的家鄉有多無聊,吐槽酒館的老女人酒保,吐槽馬克·吐溫故居,吐槽小鎮以及小鎮的道路等等一切能吐槽的東西。

可是在吐槽的字里行間你也能捕捉到他對舊時光的懷念。農場,谷倉,籬笆,雜貨店,以及遠方爺爺奶奶的家,這寫東西對于中國人來說,可能是心底最溫暖的記憶。我不知道在美國人心里會怎樣,也許美國人在談及家鄉的時候,并沒有中國人那么用情深入。這可能是文化傳統的差異造成的。中國人講究安土重遷,家鄉是一個人靈魂的歸宿,講究葉落歸根,雖然城市化現代化在前所未有的摧毀這一切,但是提起家鄉,不論是生于鄉村還是長于城市,每個人心里都會泛起自豪和溫暖。而美國從根上起就是一個移民國家,人們過著現代游牧生活,逐金錢而居。哪里有機會,哪里有工作,哪里有錢賺,就一窩蜂的搬到哪里。當這些機會和工作都消失的時候,人們也如同潮水一樣退去,留下滿地狼藉。底特律的興起與衰落便是寫照。所以,談起家鄉,美國人往往不知道如何去表達愛,可是談起感情,卻比中國人開放。

在地廣人稀的北美大陸,車之于人就如腿之于身體,沒有車那簡直如殘廢了一般。靠雙腿,你的生活半徑可能只有幾英里,去買個菜都要周密計劃出行時間,以趕上每小時一班的公交車,其他的業余活動更是輕易不敢考慮。可有了車,你會發現生活半徑急劇擴大,去一百公里外看個演出也不過是一個小時車程的小事情。朋友圈也會急劇擴大,可能蹭車的人比較多?所以在美國旅行,開車是最優選擇,沒有之一。

這本書就是作者開著車得來的,可以說是車輪上的文字。跟步行相比,開車可能會錯過很多細節,但是能讓你在更短的時間內擁有更大的視野。用腳去走,雖然自由,可能半天時間都走不出一個山溝,又累又餓的時候如何去感受群山的壯闊;開車雖然局限于有公路的地方,但是當你順著公路穿山越嶺,眼前峰回路轉,與步行的體驗是完全不同的。車上得來的游記,可能會給我們不一樣的故事。

余光中先生就很喜歡開車,他剛到美國的時候最大的夢想就是買一輛車,他喜歡做的事情也是駕車環游美國。很多作品都與駕車游覽有關,甚至有回憶文章說余先生車風彪悍。余光中曾說,如果沒當詩人,最想當的是賽車手和指揮家。

我認為旅行的精髓不在于目的地,而是在路上。路上的好風景才是最不可錯過,目的地的目的只在于歇腳。上車睡覺下車看廟式的旅行會讓你錯過很多。國內有車的人越來越多,自駕游的人也越來越多。我相信這里面喜歡寫作的朋友應該也會越來越多。很期待你們在車輪上得來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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