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久違的秋雨,突然從漆黑的夜空中嘩啦啦地砸在濕熱的地上,我正走在下班回宿舍的路上,跑到就近的屋檐下躲雨。看著路燈下濺起的水花,柏油路上空無一人,仿佛整座城市都安靜下來。
這種感覺真好。
有時候覺得幸福真的是件挺簡單的事。比如在路燈下看著雨嘩啦啦地下著,比如下班后騎著車穿行在安靜的城市,比如酣暢淋漓地在夕陽下奔跑。
村上春樹把這種感覺叫做小確幸。我還是姑且就把它叫做幸福吧。
幸福不是什么神圣的詞,也不是什么偉大的詞,它其實挺真實的。
因為我們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世界,敬畏生活,所以我們會珍惜所有的幸福,所以我們會擁有當下的幸福。
我覺得幸福是當自己發現自己并不是無所不能的時候,那是一種崇敬,更是一種認識生命的幸福。
當我們發現自己很渺小的時候,我不是害怕,而是一種油然而生的敬畏。我還清晰地記得,穿過成片的雪山,路過一路旖旎,最后看到珠穆朗瑪峰的感覺,就這樣看著,感嘆怎么會有如此宏偉的畫卷,就這么活生生地鋪開在自己眼前。許巍說,他看到雪山,就像入了定一樣,然后眼淚就淌了下來。我相信這就是敬畏。當我呼吸著稀薄的空氣,凝視著夕陽下的珠峰,感覺她竟如此圣潔,不忍心讓她沾染一絲煙火之氣。人類終于愿意承認自己的渺小,這何嘗不是一種幸福。
我們對生活的熱愛,源于對生命的崇敬。
我聽說過很多種對成功的解釋,印象比較深的有兩個,一個是“真正的成功,是既能承擔最好的,又有承受最壞的”,另一個是“人這一輩子只有一種成功,就是按著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我覺得二者都說得很對。但我們其實并沒有最好與最壞。“最舒服的永遠是昨天”“最好的永遠是明天”,這兩句話并不矛盾。
以前小時候,老爸老媽不讓我喝太多碳酸飲料,會覺得喝一杯都是一件很爽的事,那時候就想,長大了我會買好多好多可樂、雪碧、美年達,天天喝。但真正能夠天天喝的時候,卻不覺得那么好喝了。
我們就是這樣,在匱乏的時候任何超過平均線水平的都覺得是一種幸福。
我記得最好吃的饅頭是高中的軍訓的時候,一堆人就著炒包菜吃著大饅頭,還有大學新訓的時候,每天早餐不夠吃,就把饅頭藏到內務柜里,餓了就可以掏出來嚼兩口,結果檢查內務的時候還是被發現了。最好吃的一頓漢堡是我剛到單位,好久沒有外出,有一天和哥們兒一起溜出去轉賬,順帶在街邊吃了漢堡喝了奶茶,還有以前還在福建的時候,加班到很晚,隔壁辦公室的同事就會過來問我們不要吃漢堡手抓餅,那時候的宵夜吃起來真的好美味。
現在覺得,生活中的幸福真的就那么簡單,比如有一天可以十點之前下班,比如周末可以和朋友一起請假出去吃個大餐,比如有時間可以在下午跑個五公里,比如盼了好久的音樂節終于可以去,比如加班之后走在昏黃路燈下聽著《Yellow》那種自嗨的感覺,那是一種熬了好久,終于可以爆發的幸福與快樂。
我們渴望得到一種共鳴,證明自己并不是孤孤單單的一座小島。
比如坐在出租車上聽到一首自己喜歡的音樂,比如談到一部自己喜歡的電影,比如在一個書店發現一本找了好久的書,比如和朋友一起去一個想去了好久終于可以去的地方,比如和朋友一起談論一個自己感興趣的話題,那種驚喜的感覺,好像發現了另一個自己。
我們都是那么的努力,害怕自己的努力被時間磨平,被世界忽略。
今年四月,我們一行人于爬過3800米海拔的埡口,終于見到梅里雪山,一邊聽著陳粒的《歷歷萬鄉》,一邊欣賞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嘆我們的辛苦終于是沒有白費的。爬了一天的山路,天南地北的我們圍坐在一起吃著火鍋,寂靜的雨崩村,淅淅瀝瀝的雨聲,整個世界我們這幾個就是最幸福的人。之后在雨崩那幾天,和隊友一起在雪崩轟隆的山林間穿梭,在雪深一米多的山野中爬行,在雪花漫天的原始森林中摸索,觸摸雪山的宏偉,收攬綠林的純粹,踏遍雪原的皚皚,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多么牛逼的人。
幸福真的那么簡單,就是我們的努力終究沒有被世界忽視。所以,我們最應該崇敬的終究是自己,沒有害怕過自己的沒日沒夜,沒有懷疑過世界的真真假假,沒有放棄過生活的沒心沒肺,在一點點希望面前,我們總是相信明天還是會有太陽照常升起。
不管是不是正在承受著最壞的,我們總是在努力讓自己能夠承擔最好的。
我們都是在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自己的一生。只要努力,偉大也好,渺小也好,最終都會歸于平凡,終究會歸于幸福。
Look at the star,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Look at the life,
look how it shine fo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