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 FI 或則 MM 顧問,都被用戶無數次問物料價格修改過吧?尤其是做運維的時候。物料價格究竟能不能修改,怎么修改,修改價格有什么影響?本文總結一下,以備將來業務再問之需:都在這里,自己去看吧。
物料價格控制碼能修改嗎?
SAP 的物料主數據有兩種價格控制碼 (price control),V 表示移動平均價,S 為標準單價。選用其中一種,物料就用這種價格控制碼來對物料計價,另外一種價格控制碼就是參考而已 (for information purpose only)。
如果是從 S 改成 V,隨時都可以。SAP 根據更改時的移動平均價替換標準價格,然后以移動平均價格計價; 如果從 V 改成 S,則有些情況下不行:
- 如果標準價格來自成本估算,并且移動價格與標準價格不相等。
- 如果啟用了分割評估,物料主數據被設置為 valuation header record。
如果可以修改,V 的價格替換掉 S,并且使用這個價格對物料進行計價。注意修改物料價格控制碼不會影響到存貨的會計評估。
物料價格可以修改嗎?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實際情況以及打算如何修改。從物料主數據的價格來源來說,如果是 V 的物料,采購件的 V 價格在每次入庫的時候價格會重新計算(如果有更新的話),而 S 的物料,物料的 S 價格應該是來自成本估算。所以物料的 V 價格,可以考慮直接用 MR21/MR22 來修改; 而物料的 S 價格,可以考慮刪除成本估算 (CKR1) 再重新運行成本估算
(CK40N) 的方式來修改。當然也可以使用 MR21/MR22 來修改。如果是前期價格修改,成本估算已經不可能,只能考慮 MR21/MR22。具體來說:
1). 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價格控制碼為 V 的采購件,使用 MR21/MR22
修改物料價格
2). 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價格控制碼為 S 的物料,SAP 檢測到物料有標準價格,不允許用 MR21/MR22 修改,需要先 CKR1 刪除標準成本估算,再用 MR21/MR22; 或者使用 CKR1+CK11N+CK24 重新估算。如果想修改前期的物料價格,則只能用 MR21/MR22,此時用 CKR1 刪除物料成本估算,就不能對前期重新評估。用 CKR1 刪除刪除當期標準成本后,物料主數據 Costing 2 視圖的 “當期成本” 被刪除,但 Accounting 1 視圖中的 “標準價格” 不受影響。
3). 啟用了物料分類賬,如果物料的 price determination control 為 2,和沒有啟用物料分類賬一樣。
4). 啟用物料分類賬,并且物料的 price determination control 為 3,則系統不再允許修改前期價格,MR21 修改提示 C+819 錯誤。
5). 啟用了物料分類賬,對當期物料,原則上 SAP 也不允許修改,但提供了一種應急的方法 note 1492789 :
OSS Note 574930 提供的操作方法:
- Call transaction MR21. Enter LTPC in the OK code field.
- Enter the materials to be edited and the new prices. If you want to release a marked planned price, choose 'Default Planned Prices'.
- Choose 'Post'.
對前期物料價格,如果一定要修改,則需要先用 CKMM 將物料主數據的價格確定碼改為 2,用 MR21 修改完后再改回為 3。當然,這種方法系統會刪除實際成本計算的記錄,從而造成不可分配差異。所以不推薦。另外,改變前期價格,本期價格仍然不變。
參考
Changing the Type of Price Control
OSS note 1492789
OSS note 574930
OSS note 55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