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罪惡在逍遙法外,本應長滿道德的原野卻荒蕪凄涼。總得有人來結束這些罪惡。正常人不行,那就來個性格矛盾的瘋子吧。
“十個小士兵,出門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個只剩九。九個小士兵,秉燭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個只剩八。?八個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連不離去,八個只剩七......"一首童謠,唱出了十個小士兵接連亡命的宿命。
?一個醉酒之后做手術,誤殺了病人的醫生,阿姆斯特朗。
一個撞死了兩個孩子,卻無動于衷的異教徒安東尼馬斯頓。
一個為了所謂的愛情騙小孩去海的深處致孩子溺死的女人維拉克萊索恩。
一個為了自己活命,活活餓死了自己21名土著部下的隆巴德。
一個為了自己殺人的快感一定要置被告于死地的法官瓦格雷夫。
一個利用職權讓情敵去前線赴死的將軍麥克阿瑟。
一對為了遺產謀殺了雇主的管家羅杰斯夫婦。
一個被封建思想裹挾,致在她心中放蕩的女子最后一尸兩命的布倫特。
一個作偽證致人死亡的探長布洛爾。
故事發生在英國。他們十個不同身份的人,被邀請到當時聲名大噪的士兵島上。
即刻留聲機里有人宣讀了“末日宣言”,控訴他們曾逃脫了法律追責的罪惡。那被稱為“天鵝絕唱”的揭露,讓他們狡辯,使他們陷入沉重的恐懼。
十個小瓷人接連破碎,十條沾染過罪惡的性命也接連消失。
但是,至死,也沒有一個人去反思自己的罪惡,更別提去為自己犯下的的罪惡贖罪。
整個故事集描述的他們互相懷疑,猜忌誰是誰是兇手的過程,讓血腥的人性細致地毫無保留地曝露在人們眼里,刻印在人們心里。
被揭露的罪惡,在犯罪的的人的心里,卻不是罪惡,而是意外,是已被害死的人的罪有應得,是已亡人的活該,咎由自取。
狡辯,是內心極力去證明自己的清白而竭力掩蓋那曝露在世人眼里的罪惡的“本能”。
為什么十個不同身份的人,面對自己的罪惡,竟沒有一個人去自我贖罪?他們可是法官,警官,醫生,教師啊。是每個社會的主心骨。
這到底是法律的缺失還是道德的淪喪?
?走在人生邊上,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法律的邊緣,有著罪惡迅速滋生的肥沃的土壤。那里的罪惡,受不到法律的制裁,便不夠資格讓犯下罪惡的人去贖罪。
這多么荒唐,又怎么可以被原諒。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徘徊在法律內外的罪惡早已經觸碰到了道德的最低點。
可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并不是人性的下限。道德要求人從善,但沒有人肯定地說“人之初,性本善”。
被揭露犯下的罪惡后,那一張張猙獰的面孔已令人畏懼。而那些被塵封在法律邊緣肥沃土壤下的罪惡是不是還露著驕傲的面孔,嘲笑著被自己“謀殺”掉的人。
這多么可怕,又怎么能輕易被寬恕。
偵探故事中,那個法官,那個對殺戮有著無比強烈欲望的瘋子,那個殺人追求藝術感與儀式感的瘋子,那個制造了一個無人能解的神秘謀殺案的瘋子,殺死了帶有罪惡的他們,和帶有罪惡的自己。
而在現實中,沾染著血腥的手,又有誰能制裁?是法律?是道德?不,都不是。法律早把那罪惡的手推開,因為它沒有權利置他死刑。道德也將那只手拋開,因為它沒有能力讓施罪之人懺悔。
去年,一個案子曾轟動一時。女兒被強暴,罪犯卻逃脫了法律,父親槍殺了暴徒,卻被判刑。
沾染血腥的手,在荒野聚集成了血河,涉及進去的有道德的人都被溺死。
罪惡,不僅僅是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罪惡,那處于正常道德以下的罪惡,正瘋了似的蔓延。這樣的罪惡,犯下的人更不容易去反思自己沾染了“血腥”。
英國,一個在一方面陰雨連綿的國家。那接連的死亡,為這個國家的荒島籠罩上了另一層凄清的氛圍。
在朦朧的血色紗幔下,窺探罪惡的人性;在清晰的槍鳴聲下,槍決過去的罪惡。
你我其實都知道,罪惡之后,無人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