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親密關系優于親子關系。
一個家庭中是先有了夫妻關系,然后才會有親子關系。我們很容易認為孩子最重要,將孩子看得比我們更重要,其實并不是。我們處在同一個系統里面,先來的人有優先權,所以夫妻關系要優于親子關系。當夫妻關系沒有得到尊重的時侯,親子關系往往也不能得到良性的發展。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是一個孩子,你的父母對你來說就像天一樣,如果他們的關系很好,在天空下生活的你會很放松。所以,親密關系穩定是最重要的。穩定意味著孩子能夠放松地成為孩子,他不需要跨越自己的身份,不需要去介入你們的婚姻,不需要擔心你們能不能夠長久地在一起。因此,如果一個家庭很穩定,父母很恩愛的話,對孩子而言,他會有很強的安全感。
第二,孩子不能夠介入父母的婚姻。
孩子不介入父母的婚姻意味著孩子不需要知道父母婚姻之間的私事。父母之間吵架了,不要去找孩子抱怨,這會讓他產生困惑和壓力,會讓他覺得這是需要他去解決的事情。
這會讓孩子有一種感覺一一父母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現在來找他,仿佛需要他解決。這對孩子而言是一種很大的困擾。
第三,不要在孩子面前詆毀你的伴侶。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前面所講,孩子永遠同時忠于父母雙方,你越詆毀你的伴侶,孩子反而會越向著他。
哪怕你很討厭你的伴侶,也不要在孩子面前詆毀他。原因很簡單,孩子需要從內在同時表達對父母兩個人的連接。
第四,讓孩子在一定的年紀能夠到他同性父母的懷抱里。如同上一節說到的,男孩要回歸父親,女孩要回歸母親,這需要你在孩子的面前多去贊揚那個和他同性的父母。
這樣,他們會更以自己的同性的父母為榮。
第五,你需要尊重伴侶的前任伴侶。
有個很奇怪的現象是,很多時候,孩子們會無意識地去認同伴侶的前任伴侶。
第六,當新的孩子出生時,要注意愛的分配。
舉例說,一對夫妻之前只有一個孩子,對孩子而言他是百分之百的。但是現在,他突然有了一個弟弟或者妹妹,他并不能像一個成人一樣去理解,我有了一個弟弟或者妹妹,但是爸爸媽媽還是我的爸爸媽媽。他們不會這樣理解。怎樣處理這種孩子對失去愛的恐懼呢?家長需要給第一個孩子更多的榮譽感、贊賞、參與感,讓他覺得他現在可以參與到弟弟妹妹的生活中去,他可以去管教、約束弟弟妹妹,讓他更加有榮耀感。要讓他感覺到,給他的愛沒有少,反而多了更多的榮耀,因為他更加有權利,他更加能夠在弟弟妹妹面前做表率,你們也會給他更多的愛。
第七,留意那些語言和肢體的暴力。
前幾節已經講過,語言和肢體的暴力對于幼小的孩子來說,影響是非常大的。對他而言,這種暴力不光是一種懲罰和管教,更有可能是一種創傷。他會停留在創傷的狀態,以后遇到類似的情境時,都會受到影響。
第八,留意那些可能出現的親子中斷。
現在的父母都比較忙,有可能孩子出生后沒有時間照顧他們,有些父母會選擇讓自己的親戚朋友去幫忙照顧孩子。但是我們要明白,孩子并不只是養活就好,親子中斷會引起重大的創傷,并且有可能導致親子關系很難修復。我們經常說,在0到6歲之間,最好是父母自己帶孩子陪伴孩子。如果真的要找人幫忙撫養,最好的方式就是所有的人住在一起,讓孩子知道父母都在,讓他心里有安全感。
第九,親子之愛是唯一指向分離的愛。
動物在養育、繁衍了后代以后,最終都是讓孩子與自己分離的。讓孩子離開原來的家,讓他們獨立,有的動物可能一出生就要面對大自然。人類的父母和孩子相處的時間比動物長許多,但是親子的愛也是面向分離,面向成長的。
有一天,你的孩子能夠變成一個和你完全不同的人,能夠有他自己的命運,自己的喜好,自己的主見,自己的成功和失敗,這才是你的榮耀。很多父母會有強烈的不安全感和恐懼感,總是擔心孩子吃苦怎么辦?失敗怎么辦?父母需要經常留意自己那只伸出去的手,那只想要去干涉、幫一把、指導一下。父母應該學會在安全范圍內,看著你的孩子犯錯,自己去學習,成為他自己,這是非常重要的。
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一,離婚和單親家庭。
婚姻是夫妻之間自己的事情,我們不需要讓孩子參與進來。因此,一旦關系結束了,要分開了,決定離婚了,每個伴侶必須要敬重另外一方,尤其是有孩子的伴侶。
海林格曾說過,孩子應該跟著經常表揚伴侶的那個人。比如說媽媽經常在孩子面前夸父親,那么孩子跟著媽媽比較好。 如果父親經常在孩子面前夸獎他的母親,那孩子跟父親會比較好。
對單親家庭而言,撫養孩子的人需要在孩子面前表現得更加快樂、輕松和有力量,這一點非常重要,但卻是容易被很多單親父母所忽視的。
第二,再婚家庭。
對于那些再婚且帶著前任孩子的家庭,則需要明白,首先,孩子一半來自父親,另一半來自母親。孩子是同時認同于他自己的親生父親和親生母親的。因此,在一個再婚家庭里面,需要很小心地去尊重孩子的親生父親和親生母親。你對他而言是繼父或者繼母,你需要尊重他的親生父母,不要強迫他用父親或母親的名義來稱呼你。
? ? ? 第三,私生子。
婚外私生子的產生意味著這個孩子的父母,其實并沒有結婚,沒有結婚證。所以,一系列的問題都會導致孩子成為系統里面被排斥的那個人。相反,最簡單的處理方法,就是你解除之前的這段婚姻關系,與現任離婚,再與新人結婚。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說法,并不支持大家這樣處理每一段感情。離婚了以后,之前的關系里面的所有的人,都是有位置有名分的,或許是前夫/父親,或許是前妻/母親。新的這段關系也有名分,是現在的婚姻、現在的孩子。所以,從系統的原則來講,先后順序和歸屬都被解決了。
這是你必須去經歷和面對的。那么為什么在婚外情的情況下,很多人不愿意這樣處理,尤其是對私生子?是因為他對前面那段關系有愧疚感。前面的人沒有犯錯,她有清白感,沒有懲罰他,甚至接納了他。這種愧疚感讓傷害者無法再做出傷害被害者的事情。實際上,他對這段婚外情的關系也有內疚感。這個情人為這段關系也付出了很多,在外面帶著孩子卻什么名分都沒有,這種關系對一個人來講也是一種莫大的痛苦。兩種痛苦和內疚來回折磨他。因此,對于當事人來說,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承擔起該承擔的痛苦和傷害,明白序位和選擇。簡單來說就是要了斷,生活中沒有兩全其美的事情。
第四,領養孩子。
如果一個孩子不能由他的父母撫養大,最好的領養人就是他的親戚,比如說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然后是父母的兄弟姐妹,不要把孩子送給其他人去領養,也盡量不要去領養其他人的孩子。
海林格曾經講過,如果你不謹慎,領養會給自己的家庭帶來很多的問題。你會發現領養的孩子,始終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動力想要去追隨自己的親生父母。
如果真的領養了孩子,你需要以一種養父母的角色去養育他,意思就是我代替你的父親和母親來照顧你,但我不是你的父親或母親,你要試著讓他們知道他是有自己的父親和母親的,但是也有一對很愛他的養父母,孩子們其實是可以接受的。只是我們很多時候覺得不能告訴孩子這個信息,擔心他會受不了。但其實如果你不告訴他,他的人生往往會經歷更大的挫折和厄運
第五,隔代養育。
童年時期是形成觀念、信念、行為模式的重要時期,在這個時候,父母是不能把孩子的養育權和控制權交出去的。爺奶撫養的最終的決定權必須是在父母這里。
第六,沒能出生的孩子。
對于墮胎,最好是男方跟女方一起去處理,一起去承擔悲傷和痛苦。這樣兩個人之間的付出跟收取是平衡的。女人經歷了很大的痛苦,男人則需要去陪伴,一起去經歷。其次,關于被墮胎的孩子,我們需要在內在給予他位置,去接受他。最簡單的療愈方法就是讓父母閉上眼睛,想象看見自己的孩子并告訴他說,“你是我的孩子,你沒能夠被生出來。現在我在我的心里給你留一個位置,我是你的爸爸或媽媽。”這是一種最簡單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