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是個敏感愛哭的孩子,不小心跌倒了會哭,打破東西會哭,看到好玩的,好吃的媽媽不給我買,我也會哇哇的哭個不停。3歲的時候看到漂亮的裙子,媽媽不給我買,我當場大哭不止,媽媽甚是無奈。看到警察叔叔抓壞人,媽媽靈機一動,嚇唬我說,你再哭,警察會把你也抓走的。我再也不敢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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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后,有次跟閨蜜逛街,小偷偷走了我的錢包,一個月的生活費都在里面。我狂追,在一個胡同里,逼急的小偷拿出刀威脅我。就在這時,一個強壯的臂膀把我抱住,同時踢飛了小偷手里的刀。電視劇一般的情節就這樣的出現了。不出俗套的我還愛上了這個英雄救美的警察秦風。為了報答他,我請他吃了一頓火鍋,然后他就變成了我的男朋友。初戀甜蜜的我暈頭轉向,我每天下班都會去等他下班,然后我們兩個人一起吃火鍋。有次我把小時候媽媽嚇唬我的事情告訴秦風,他一臉寵溺的看著我,以后如果真的走丟了,你就大哭。我一定會找到你,把你帶回去的。他說的那么篤定,我聽后緊緊的抱住他,眼眶瞬間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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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秦風向我求婚,我二話不說的答應他。秦風工作很忙,所以整個婚禮都是我一個籌劃的?;槎Y前的一晚,我跟姐妹淘說這貼心的話,回憶起我跟他的甜蜜時光。午夜12點,心口突然疼了一下。秦風的電話打來,里面卻傳來陌生的聲音,你是秦風的女朋友吧,快來醫院。我忘記我是怎么來到醫院的,在太平間見到了我明天的新郎,尸體還是溫熱的。我模糊間聽到有人在我耳邊哭泣,那個聲音說,秦風晚上跟好哥們一起去ktv唱歌度過最后的單身之夜,上廁所時,看到一個醉漢在調戲小姑娘,直接就沖上去,而醉漢卻拿著匕首插進了他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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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來時,我看到媽媽的眼睛紅紅的,家里所有喜慶的東西全部沒了。我囔囔的對媽媽說,媽媽,你看我哭的這么傷心,警察叔叔為什么不把我帶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