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現自己差點犯了大錯,多虧發現及時,不然后果不堪設想。
我在簡書上用的圖片,有我自己拍攝的,有的來自網絡,網絡一般都是在百度上選取。
直到我開始寫頭條,簡書幾乎就不用百度上的圖片,都用頭條上的圖片。
因為頭條上圖片免費沒有版權,可以隨意用,但頭條有一個說明,頭條上圖片只用于在頭條上,用于其他平臺,頭條將作為侵權嚴肅處理。
之前,我并不知道頭條圖片的規定,在簡書上用的幾乎全部是頭條上的圖片。
昨天,我無意中看到頭條的說明。
我立即把簡書上的圖片換下來,最后換不過來,就轉成私密文章。
對于圖片的采用一定要謹慎,一旦因為版而被人投訴,不值得。
我就看到一個網友,在頭條上寫文章,他不知道在哪里選的圖片,這個圖片是有版權的,但他并不知道,有一天,一個人私信他說,圖片是我的,是有版權的,請刪了這個圖片。
那網友沒搭理他,以為是開玩笑,結果那人以侵權告到法院,他才知道自己犯事了,一張圖片人家要兩萬多,最后協商,賠了8千。
網友說,太大意了,沒想到一個及普通的照片,賠這么的錢。
我們寫文章也不掙錢,就是一個玩,再弄來一身官司,豈不沒事找事。
給文章配圖片要格外小心,另外,少寫對人不了解的事,少說不應該說的話。
前些天,有網友寫某導演的孩子不是親生的,那導演已經報案了,要對寫作者追責。
寫這樣有的沒的事,最后只能給自己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