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花姐郁悶的不行。她被一個合伙人坑了一大筆錢。
而這個合伙人是一個相識已久的朋友。兩個人合作一個培訓項目,約好利潤五五分。
后來,項目運營的不錯,收益非常可觀。
到了后來分紅,花姐一算,少了。她拿到的分紅連30%都不到,差太多了。
她去找朋友,問他是不是弄錯了。
這位朋友就現場為她算了一筆賬,花姐心里頓時有數了。
原來,朋友不僅故意少算了利潤,還讓花姐讓承擔了大半成本。
這位朋友還拿出合同,指著給她看,咱們就是這么簽的呀。花姐拿過來一看,頓時氣火攻心,悔恨交加。
合同是這位朋友擬定的,簽合同那天,他還大談兩人的交情,還謙讓說多給她一點利潤什么的。
花姐當時礙于兩人的交情,細節也沒仔細看,大筆一揮就簽了字。沒想到對方不僅沒多給,反而賴掉不少。
合作破裂,合伙人帶走了大部分客戶。花姐氣的好幾天吃不下、睡不著。她氣對方背信棄義,也氣自己太草率。
如果當初不是礙于情面,沒仔細看細節,怎會有今天這種的結局呢?
有時候,人太過于看重交情,就會被交情所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在現實中這樣的例子還很多。多少人拿著交情去做生意,結果最后都撕破臉成了仇人。
甚至有人說,想要破壞一段關系,那就合伙做生意。
實際上,破壞交情的并不是合伙這件事,而是該說清楚的,礙于情面沒說清楚,該用紙面文件落實明白的,礙于交情而只有口頭承諾。
這些人都犯了共同的錯誤,那就是拎不清: 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
(2)
表妹經營著一家女裝店,店里的衣服都是她辛苦淘來的。
表妹眼光挑剔,衣服都是小眾品牌,設計感強,所以價格都不算便宜。
她開店的消息迅速在朋友圈里傳開了,然后就有人跑來專門照顧生意。
當然,有些朋友來是支持生意,而有些人卻是打著熟人的名義占便宜。
表妹的門口掛著一塊"不議價,謝謝"的牌子。但是有些人根本不看,扯著衣服就要求減價。
"咱們都這么熟了,給我便宜點?!"
表妹礙于情面就給她剪掉一點價格,她嫌少。
"才便宜這么一點啊。我在淘寶上看過一個同款,才一半的價格。你能不能賣我一樣的價格?"
表妹跟她解釋正版與仿版的區別,暗示成本已然很貴,已經給你最低價了。
"唉,咱倆也不是認識一兩天了,你還賺我錢啊,再降降唄。"
表妹抹不開面子,又給去掉一些,算來已經接近成本。
那位朋友拿著包裝袋走的時候,還一臉不爽的樣子,好像表妹賺了她多少錢似的。
表妹很無語,遇到這種打著交情牌來的人,你給她讓多少錢,她都嫌貴。哪怕你只賺個成本錢,她也覺得你坑了她。
這也是某些國人的奇怪邏輯:
他可以被別人坑,但就是不能被朋友賺錢;他跟別人談生意該咋樣咋樣,跟朋友談生意就非得用交情找點便宜。
對他們來說,交情就是要帶著一點附加的好處在里面,要不哪能算交情。
說到底,這只是一種交情綁架罷了。
(3)
老高是一位多才多藝的平面設計師,在工作之余也經常接一些私活。
因為名聲在外,不少朋友找上他,要他幫忙做個海報,設計個logo什么的。
有的人直爽,二話不說先發一個大紅包。
有的人卻絕口不提報酬的事,只說事成之后請他吃飯。
當然這只是客套話,大部分人拿到結果后,都只是說一句謝謝,就沒了后文。
偶爾也有人請過幾次飯,只是飯錢還沒有他的設計費貴。
礙于朋友的交情,他也沒再提報酬的事。覺得一點小錢傷了和氣不值得。
后來有一個朋友介紹的熟人,來找他畫一張海報。他起早貪黑,用了一周時間給趕了出來,那人看了很滿意,于是請他與朋友吃飯。
席上,老高略微一暗示報酬的事,此人馬上轉移話題就給帶過去了。
事后,朋友還回來說教他,給他活兒干是看得起他,是給他結交人脈的機會。不然憑他一個設計師,哪能跟這種身份的人一起吃飯。
老高簡直要氣笑了,您身份高貴,還貪我這點小錢?有本事拿錢砸我的臉啊,我一點也不介意。
這個奇葩朋友被老高拉黑。
從此以后,老高在朋友圈權利立了個規矩: 不免費設計任何東西。
他說,沒有被金錢衡量過的勞動,別人都是看不到它的價值的,至少是不會好好看的。
真正看重你的價值的人,反而是那些跟你做生意的人。
所以,你不必太實在,事事用人情去折損你的生意。因為,真誠的人不會用交情去套路你。套路你的,交情一般也不怎么深。
(4)
在《我的前半生》里,賀涵離職帶走了原公司最重要的幾個客戶,甚至還有女友唐晶正在跟進的一個客戶。
唐晶對此十分不滿,賀涵就給她解釋:
交情是交情,生意是生意。
客戶有自主選擇權,誰更專業,更能讓客戶滿意,客戶就會選擇誰。我們是公平競爭,你搶不過我,說明你還有漏洞。
的確,因為唐晶的競爭對手不只一個,只不過搶到的是賀涵而已。
然而,唐晶卻不能接受。她覺得賀涵知道自己在跟進這個客戶就不應該摻和進來,跟自己競爭。因為他是她的男朋友,他就應該讓著她。
但賀涵沒有讓,他爭取這個客戶來是為了給自己從新公司爭取籌碼。對他而言,這就是生意。
很多人覺得賀涵太無情,你怎么可以搶女友的客戶?但是,如果賀涵沒有男友的身份,只是一個競爭對手,看起來是不是就合理多了?
那為什么本來合理的事情,還有這么多人無理取鬧?
那是因為,理智的講理他不占上風,就只能情理綁架來找回一點面子。
他們根本拎不清,生意與人情就是兩種不同的東西,根本無法拿來交換。
即便情理綁架有了一時的效果,最終也會將交情破壞的一干二凈。
(5)
胡雪巖是曾經富可敵國的一代巨賈。
他以善于人情世故著稱于世,但是在生意上一點也含糊。
龐二是上海絲行的大老板,他因為欣賞胡雪巖的為人,就打算送胡雪巖干股,讓他幫自己照應生意。
當然,胡雪巖是求之不得,但是他卻拒絕了。
他的想法很明確,感情是感情,生意是生意,不能攪在一起夾纏不清。
胡雪巖提出了另一個建議,以現銀入股。他的實力不如龐二,可以只占兩成,龐二拿四十萬,他拿十萬,而且還要立個合伙的合同。
這樣雙方也就有了明確的責任和信用關系,不必因為朋友的感情而在生意上束手束腳。
在胡雪巖這里,“人情帳”與“生意帳”是必須一清二楚的。
人情賬可以用各種方式來還,但做生意時就該一是一,二是二。
同樣堅持這個原則,還有周瑩。
在剛剛大結局的《那年花開月正圓》里,沈星移要買周瑩的棉花,周瑩要價120文一斤。
沈星移大談兩人的交情,試圖以六七十文一斤買下。
周瑩不肯降價,沈星移說她不給面子。
周瑩對沈星移說,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
她的一生多次仗義疏財,做了無數人情,但唯獨在生意上一定要堅持原則。
在周瑩和胡雪巖身上,我們可以看到:
真正的人精,其實都拎得清交情與生意的界線,不會隨意越界。
然而現實中有太多人拎不清,愚昧地用交情來捆綁生意,當生意破滅時又葬送了交情。
人財兩失,得不償失。
所以,我們不妨將關系變得簡單一點:
讓它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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