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嬉皮”,我們常常在小說、電視劇、時裝等場合見到它的身影,但大部分人對此并不熟悉,尤其是90以后出生的年輕一代,就更無印象了。
讀東野圭吾的《解憂雜貨鋪》時,我對“聽著披頭士默禱”這一章節印象最為深刻,它講述的正是披頭士背景下所發生的故事。其中有一段,Fab 4的酒吧老板娘與主人公浩介聽著“月光先生”,聊到“披頭士”時,他們感慨道:
「那個時代真好」
「對啊」
這引起了我的強烈好奇心,究竟那是一個什么樣的時代?讓所有人談起它時,總帶著最好的時代已經過去的緬懷語氣。
所以有一段時間我大量的閱讀了關于“嬉皮”的文字資料和影像,才對那段歷史有些淺薄的認識,下面先跟大家簡要的介紹一下它的開始、發展以及結束。
上世紀60年代后期,全世界的年輕人都不約而同舉起了反主流的大旗。法國爆發了“五月風暴”,暴力革命的風潮由此波及整個歐洲。
可是,美國卻出現了相對平和的嬉皮士運動,其宗旨不是暴力,而是“愛”。
嬉皮士運動的主體“嬉皮士(hippies)”,他們認為,當時的美國是一個被慣例和陳規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經成為壓制人的個性,迫害個人自由生活的陳規陋習的總和,只有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的種種聯系,才能使個人和美國社會免于走進死胡同。
第一次集體亮相發生在1967年1月14日,在舊金山著名的金門公園內的草坪上,2.5萬名嬉皮士聚集在一起。要么和周圍新認識的人聊天,要么和心愛的人一起竊竊私語,要么干脆什么也不干,就躺在地上曬太陽。整個場地上見不到幾個穿制服的警察,人們都彬彬有禮、氣氛祥和,沒有發生哪怕是一點小摩擦。整個公園里充滿了愛的氣氛,看不到一點瘋狂的影子。
當時的組織者向世界喊出了一句響亮的口號:“審視內心,關注社會,退出世俗”。
于是,在“回到史前”和“尋找友誼”等口號的引導下,年輕人都在用穿奇裝異服,留長發,蓄長須,跳舞,聽搖滾樂,群居村、性愛開放、大麻、赤裸身體等極端的行為來反抗社會,抗拒傳統,但在這個時期,運動的本質還是一群天真的理想主義者,在戰爭與暴力的漫天烽火中,試圖建立一個“愛與和平”的烏托邦。
可是越是鮮艷的花朵,凋謝得也越快。
嬉皮士運動只熱鬧了兩年就維持不下去了。嬉皮士們缺衣少食,個個面黃肌瘦,沉迷于性愛和毒品。舊金山也逐漸被毒品販子和一些心懷鬼胎的人所控制,暴力事件頻出。
最后,以滾石樂隊為主角的一場盛大的搖滾音樂會最終以暴力收場,一位歌迷被當場打死。美國的年輕人在瘋狂了兩年之后,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家鄉,結婚生子,重新開始過父輩們的生活。
后期在評論嬉皮士運動時,其負面影響是要大于正面的,有人評論“這場轟轟烈烈的反主流文化運動,最終卻沒有帶來任何有意義的改變。這些自稱嬉皮士的年輕人沒有推進自己口口聲聲傳頌的博愛與平等,反而過著滿是性、毒品的懶散生活”,實在諷刺的很。
在我看來,所有極端的理想主義因忽視了事物的復雜性,在一開始就必然意味著失敗。
而在看了導演丹尼斯·霍珀拍攝的《逍遙騎士》后,我才更加理解了,對于嬉皮,人們懷念的是什么?
在影片中,主人公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他們不是害怕你,而是害怕你代表的東西”,“而你所代表的就是自由”,“(社會主流)總是不斷的向你灌輸個體自由,但當他們真的見到一個自由的人,他們就會害怕起來”。
這部公路電影全景式的展現了60年代的年輕人對于自由不顧一切的追求,對理想主義的篤信,就像是虔誠的信徒對于上帝的信仰一樣。
“嬉皮士”如同一群在社會生活中左沖右突的困獸,想要通過某種方式釋放自己的熱血青春,無處不在的搖滾樂、哈雷摩托、牛仔、墨鏡和66號公路,這些標志性元素都承載著嬉皮文化的精神內核——叛逆、個性、獨特和自由。
對于嬉皮士運動,一開始我驚訝的是關于“自由”與“生活本質”的集體覺醒與思考,這在現在,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很多文章都在說我們這一代人是缺乏信仰的一代,因為即使是80年代的中國,隨著搖滾、朋克、重金屬的外來文化的進入,那個年代的中國年輕人似乎都顯得比我們更為個性而有態度。
有一次偶然在電視上看到大張偉的訪談,那時還是花兒樂隊,他還在唱朋克,他說當時樂隊在臺上一旦唱不好,下面的全部的人都會發出噓聲,聲討演唱者下臺,才不會管你是哪個大明星。這種在現在幾乎看不到的現場文化,反而讓人覺得很可愛。
但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性格和文化,懷念過去并不等于否定現在,例如前陣子表情包出戰FB時,我雖然沒參與,但圍觀時也覺得很熱血自豪。調侃、自黑、吐槽等網絡行為,或許也是側面的反映了這一代年輕人在用更為柔和而輕松的方式在參與社會,表達自我。而“斜杠青年”“自由職業者”等的出現,未嘗也不是一種工作方式的進步。
嬉皮士的時代早已逝去,但是嬉皮士們在60年代所努力爭取的和平,友愛和自由的理想和價值觀念,并沒有因此消失,相反卻逐漸深入人心。
人們懷念的“嬉皮”,正是懷念“嬉皮士”自由、個性和不羈的精神,寄托渴望能活出最真實最自由的自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