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的時候,我讀過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滸傳》。但當時對我而言,一半是慕名“四大名著”之一里的梁山好漢,一半也有為讀經典而讀經典的意味。前三十幾回還算精彩,越往后,一直到一百二十回結尾,就越覺得拖沓和雷同。強迫自己看完,不禁又為不能領會它的妙處而有些遺憾。讀書會的活動主題確定后,我在網上買了臺灣三聯書局出版的,由金圣嘆評的七十回本豎版繁體字《水滸傳》,想重新檢驗一下閱歷增加后的自己能不能多些收獲。
遺憾的是,它仍然沒有帶給我更愉快的閱讀體驗。每一章回的題目都很精彩,如“花和尚倒拔垂楊柳,豹子頭誤入白虎堂”、“朱貴水亭施號箭,林沖雪夜上梁山”、“梁山泊義士尊晁蓋,鄆城縣月夜走劉唐”……不禁讓人好奇梁山義士的壯舉。但是《水滸傳》給我的第一個印象,便是章回題目比內容精彩,每一章回末的伏筆比后續吸引人。第十五回“吳用智取生辰綱”里,楊志失了生辰綱眼看就要悲壯地跳崖,正讓人憂心他的性命,沒想到下一回一個輕松的轉念又不跳了,突兀的轉變讓人有些不習慣。就好像被吊足了胃口后,端上來的飯菜卻并沒有想象中可口。
當然,對行文風格的評價也許見仁見智,讓我覺得更不欣賞的,是《水滸傳》中的人物雖然高大鮮明卻并不那么生動。這倒不是說好漢們完美無瑕得不真實,相反,他們常常是勇氣有余智慧不足,路見小不平都會大動干戈。行俠仗義固然令人心生痛快,但是他們對于“義”的理解有時候似是而非、非常矛盾,一百單八將之一的女中豪杰孫二娘便是一例。孫二娘開店,來往富商一律用蒙汗藥蒙翻后做人肉包子。這樣的“前科”,便給她后來的行俠仗義打了折扣。魯智深也是一面三拳打死惡霸鎮關西,一面又在被迫出家時欺負寺廟里的和尚,甚至火燒瓦罐寺。
也當然,愛沖動的好漢們偶爾行為上有些偏差也可不必一味苛求。在我看來《水滸傳》最大的硬傷,是它重表面的義而少實際的情。可以讓人大呼暢快,卻并不能觸動人心帶來感動。唯一讓我感動的悲情英雄就只有林沖了。那個忍氣吞聲失去一切,刺配滄州之前非要寫休書還妻子自由的林沖;那個總對企圖至他于死地的人懷有善意和幻想的林沖;那個雪夜孤獨看守天王堂,因為買酒僥幸躲過坍塌又面對草料場的大火終于看透一切,最終被逼上梁山的林沖,讓人覺得可憐可敬,可悲可嘆。其余的人,多半一番打打殺殺后已經記不清。
刀爾登在他的書里提及過:“魯迅曾說中國社會有“水滸”氣。第一便是愛幻想,受累或受氣之余,花幾文錢,聽說書先生口若懸河,什么武松打虎,李逵殺人,神飛意馳半個時辰,施施然而歸,晚飯也合口些。”在我看來,個中原因,當然可以像刀爾登說的那樣,幻想自己做好漢。還有一點,便是可以在受委屈的時候幻想好漢為自己出口惡氣。總覺得那樣一群武功高強行俠仗義的好漢,路見不平伸張正義,仿佛大仁大義解民倒懸的英雄。可是再強悍的英雄,在小說里還是接受了招安的命運。看來,英雄也有無力時。與其對英雄期望過高,不如相信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