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浪浙江的微博上發布了這樣一篇報道:“浙江1[#丈夫肇事妻子頂罪#]義烏高某開車帶妻子女兒回家,一不留神把一老人給撞了。夫妻兩人做了一個決定,由妻子陶某頂罪,最后卻被4歲小女兒給揭穿了。妻子表示,自己沒工作,丈夫被抓則家里沒了經濟來源。”看似沒有什么特別之處,然而微博下的評論卻讓我對于這個社會的三觀“肅然起敬”。
微博下最高贊、最多的評論就是:
“可以理解妻子為丈夫頂包,畢竟丈夫是家中的經濟支柱……”
“其實人家愿意負責了,只要老人沒死,誰頂包其實沒什么區別”
“孩子如果20歲,經過社會洗禮了就不會這么做了”
……與此之類的評論實在是讓我有一種“媽賣批”甩你一臉的沖動。
我不能理解的第一件事:為什么妻子頂罪的行為可以理解?
“因為丈夫賺錢啊,妻子沒有工作啊”
可是妻子并不是沒有工作能力啊?難道去找份工作比去頂包還要難嗎?
“可是家庭收入會減少啊,并不是每個人都有學歷技術。”
女性賺錢能力比男性差——首先這本來是個偽命題,當然妻子最開始進入工作時可能并沒有丈夫賺得多;其次,學歷并非是影響賺錢的最重要的一個條件,技術大多也都是熟能生巧的一項能力。
“老人家又沒有死,他們也負責任了呀,其實誰去承擔是一樣的”
Excuse me?雖然刑事責任的標準是有傷情評定,但我不知道原來傷情還能大變活人呢,真的好棒棒哦。
“一看你就家庭條件好,沒有經歷過風雨”
是的,我沒經歷這種過風雨,這句我還真沒法反駁,至今我開車的記錄也是被追尾,然后那個人逃逸了(男司機!我摔)
“等你結婚了就知道了”
雖然結婚的誓詞告訴我們要共同承擔,但不是代替承擔。
由于經濟的問題,妻子頂包的行為突然出現了一個為家庭義無反顧犧牲的光環,blingbling的,閃得我眼瞎得不要不要的。“你瞧,人家為了家里好點給丈夫去頂罪呢?”“家里不好不容易啊”“真是個好老婆”。多么樸實的利益主義想法,真是婆婆媽媽最喜愛的家庭倫理劇的催淚橋段。我的小學老師說過,每個人都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而且經濟原因也不是萬金油,畢竟這個社會艱難的人多了,難道他們就可以偷搶拐騙然后不承擔任何責任或是讓家中沒有經濟行為能力、沒有工作的老父母、妻子來承擔嗎?如果肇事者變成一個富豪或是官員,還會有額外的小天使光環嗎?那么我相信公安局一定是比選秀舞臺更大的比慘大會現場。警察蜀黍一天肯定要用好多紙巾,估計能給電視劇設計很多淚點,現場直播收視也不錯。
我不能理解的第二件事:孩子長大了,經過社會洗禮了就不會這么干了。
當然文字內容不乏為了吸引眼球夸張的手法,但是如果孩子真的揭露了父母頂包的事實就真的太過“天真”“坑爹”嗎?我們曾經為了偷藏一張不及格的試卷惴惴不安,長大了就能為所謂的心安理得的裝成看不見嗎?也許,這也是成長的一種代價吧。對壞,我們隨著年齡的長大日漸包容;對真,我們日漸刻薄。我們為了變得更討喜、更與這個社會融合,漸漸變成了小時候討厭的那種人,而這種人有一個不好聽卻又很多人喜歡的特點:圓滑世故。
按照評論的說法,真的有點為孩子擔心,被他人責怪,再也無法坦誠對人。
我不能理解的第三件事:老人又沒有死,并不需要……
多赤裸裸的一句受害者譴責論!
就現在而言,我是嚴刑的推崇者,主要是因為確實日益泛濫的犯罪行為數不勝數,尤其是針對侵犯女性兒童、破壞家庭等行為。但國內一向秉持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事觀念,盡量不給監獄添人口,于是許多人越來越難將犯罪行為嚴肅對待。“老人又沒有……”這幾年最流行的受害者追責方式,如果在老人沒有違規行駛或是其他交通違規的情況下,這對老人來說都是無妄之災。
我知道這個社會大多是灰色的狀態,很難維持非黑即白的分明狀態,但沒有人應該為他人的過失承擔責任,受害者更不應該被追責,揭露者也不該承擔無妄的輿論壓力。也許就事論事對于人們來說太過冷血理性,但是,我們需要這樣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