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在德國留學,有一個金發(fā)碧眼的少年喜歡我,他個子高高的,笑容明媚的像愛琴海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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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夜晚,他站在我家樓下,固執(zhí)的不肯離開。也就是那一刻我決定將他寫進我的小說。月光將他挺拔的身形拉的瘦長,和那株白楊樹的影子交錯在一起。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心疼,但是終究沒有跑下樓去看他。
當時的我對他也有好感,但我知道,我遲早是要離開這里的,我并不屬于這里。究竟屬于哪里甚至連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處的風景也許會讓我停留但絕不會定居。我跟他的這份情愫就如同迷霧里的幽巷,看不到頭。比起談一場沒有結果的戀愛,我更愿意把那點美好的悸動封存,所以我毫不猶豫的拒絕了他。
女孩似乎永遠要比男孩成熟,這種成熟時可怕的,它會讓一個女孩在愛情里早早的學會理智。
我永遠記得,那個男孩在我回國時送了我一本林徽因傳。他賭氣似的問我:“我知道這個女人在你的國家十分有名,我看完了這本書,但我不明白,林明明是喜歡徐的,她為什么嫁給別人?”
也許他更多的是想譴責我的心口不一,但這的確是個好問題,為什么林徽因嫁的是梁思成,我們卻都覺得她戀著徐志摩?
這大概就是一個女人的最高境界——可以有很多情,但只終于一份愛;可以有很多追隨和仰慕,但只選一份扶持很尊敬。
這便是林徽因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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