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愛錄》四 “心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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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們講到“至善”。雖然我不能準確說出“至善”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境界,但可以確認的是,要達到“至善”,只要“明明德到至精至一處便是。”同時,“至善是心之本體”“未嘗離卻事物。”

接著往下看。

徐愛問王陽明:“至善只從心中去尋求,恐怕不能了解天下所有的事理吧!”

說到這里,我又有一個問題:至善就是了解天下所有的事理嗎?還是說我的理解有點鉆牛角尖了?暫且放一放。

先生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心即理,是王陽明學說的核心命題。原本是宋代理學家陸九淵所提出的概念,這也是陸王心血與程朱理學的分界。心即理,就是:心=天理。天底下所有的事理都在人的心中。天底下所有事物的發展規律,生老病死,都不能離開人的心而獨立存在。

這個觀點確實比較深奧難懂。我在上一篇嘗試著解釋過這一觀點,可是自己又不能很確定。對于這一種說法,“王門顏回”也理解不了。他于是接著向老師提問:就像服侍父母的孝心、輔佐君主的忠心、結交朋友的誠心、治理百姓的仁心、這中間都有許多的道理存在。如果要明白這些道理,難道也只從自己的心中去尋求嗎?恐怕也不能不去考察這些具體的道理吧!

說到這里,我想起了市面上很多關于職場的書籍,網上很多關于職場“生存”的文章。有一些書籍為了吸引顧客購買,書名非常醒目,《職場潛伏心理學》《職場溝通指南》《職場必殺技》《職場政治》等等,五花八門,亂七八糟!這樣的書籍能夠解決實際的問題嗎?我看未必。因為這些書籍,是在以一種“強制性”的手段,使得讀者按照同一標準,同一準則,甚至是同一個方式,去做同一個“機器”。他們的做法或許就是在考察職場中的種種道理,是一種向心外探求事物的道理的做法。這與王陽明“心即理”的核心觀點是相悖的。看看王陽明對這一類問題怎么回答。

王陽明嘆口氣,感慨地說:“世人被這種說法(不向心中求真理,而向心外去考察)已經蒙蔽很久了,又怎么可能是一兩句話就能說得明白呢?我只能就你提出的這些具體問題來談一談。比如,如果一個人不孝敬自己的父母,難道要他去父母身上找尋‘孝’的道理嗎?一個人不忠,就要去君主身上找‘忠’的道理嗎?交朋友不成,治理百姓不行,這些難道都要去他人身上或百姓身上找道理嗎?其實,孝心、忠心、誠心、仁心這些都要在我們自己心中去找啊。我們自己的心,就是一切事物的道理,不用到心外強加一點一滴。

當我們擁有了一顆沒有被私欲迷惑的心時,用這顆最熱的心,表現在服侍父母上,就是孝;表現在輔佐君主上,就是忠;表現在交友和治理百姓上,就是信和仁。我們只要在自己的心中下功夫,做到摒棄心中的私欲,天理自然就出來了。”

王陽明的回答其實還并不能令我們滿意。我們都知道,哲學上有一個很大的門類,叫做:方法論。在我們通常的思維模式之下,要做成很多事情,一定有一些技巧一些方法的。一個好的方式做事,可以事倍功半,而一個糟糕的辦法,就可能會事半功倍了。因此,王陽明在這里所提倡的凡事要往自己的心中求解,我依然很不理解。就像徐愛在這里再次向老師所提問的一樣。

徐愛說:“聽了老師這番話,我覺得受益匪淺。但是以前的說法依然縈繞在我的心中,尤其是在方法論上,這是我還不能完全擺脫的。就像孝敬父母,那些噓寒問暖,早晚請安的細節,也不需要講求嗎?”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孝敬父母,也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古往今來,我們中國儒家思想《禮記》,就是在教導我們如何孝敬自己的父母。莫非王陽明也要摒棄《禮記》而完全照自己的內心來行事的嗎?

王陽明回答的第一句話就是:“怎么能不講求這些方式方法呢?”說明王陽明對方法論是肯定的。這里我想再次聲明一點。其實方法論和“天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方法是行動,而“天理”是方法的標桿,行動的目的。他們更像是一個主仆關系。一切方法的結果,必然是為成全“天理”而存在的。而王陽明在這里,提倡的“心即理”,是從“天理”的角度出發,先有個標桿準則,才能行動,否則一切方法都是盲從。這,或許就是我們時常感覺“生活即是苦難”的原因吧。

王陽明在這里也說了,方法論是承認的。但是一定要分清楚主次。現有理,后有法。把自己心中的私欲去除掉,保留純乎天理的部分,就是一切行動的前提。

對于這兩者的關系,王陽明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像寒冬保暖,只是要盡到自己全部的孝心,不得有絲毫的私欲夾雜其中;炎夏避暑,也只是要盡己之孝心,不得有絲毫私欲夾雜其間。這一切都是從自己的心中去求取。如果自己的沒心沒有雜念,天理至純,是顆誠懇孝敬父母的心,冬天到了自然會想到為父母防寒,會主動去掌握保暖的技巧;夏天自然會想到為父母消暑,會主動去掌握消暑的技巧。防寒消暑正是孝心的表現,但這顆孝心必然要是至誠至敬的才行。”

再舉一例:“就拿一棵樹來說,樹根就是那顆誠懇的孝敬之心,也就是天理。而枝葉就是盡孝的許多細節,也就是具體的行動。樹,它必須是先有根,而后才有枝葉的。并非是先有枝葉,然后去種根的。《禮記》上說:‘深愛父母的孝子,對待父母一定會很和氣;有和氣的態度,必定有愉快的氣色;有愉快的氣色,必定有讓父母高興的表情。’必須有深愛之心作為根本,這樣行動上自然就會做出孝敬父母的事情了。”

至此,我們這一篇就講到這里。在結束之前,我想再回過頭來不厭其煩地總結一下這一篇的三個主旨;

1. “至善”并不是要窮盡天下所有事理。因為我想在我們有限的歲月里,做不到這一點。就是做到這一點,又有什么意義呢?“至善”應該是一種去人欲,存天理的狀態。我這種說法其實是不夠完善的。只是我個人一點粗淺之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去人欲,存天理,一定是“至善”的一個必要條件。

2. “心即理”。這一主旨我們在接下來的文章里還會多次出現的。雖然本篇王陽明舉了一些例子加以說明,但是他也說過“豈一語所能悟”。解釋起來還是很簡單的,那就是:世間一切事物的天理,都在人自己的心中。想要了解它們,只要向自己的內心去探求就行。因為我們的心,就是一切事物的天理。可要說到領悟,融匯貫通,非一朝一夕之功。待我們在接下來的文章里,滿滿領悟。

3. “天理是一切行動的基礎。”這一點其實很容易理解。就在我還在懷疑王陽明是否摒棄方法論的時候,他為我們很清楚地解釋了天理和方法之間的關系。天理是君,方法是臣。任何事物想要做到事倍功半,首先要從自己的心內探求事物的天理,然后再按照這一準則去行動。

再留一個問題:探求自己內心的天理,是否也有方法可尋呢?

下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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