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內蒙古的“手把肉”,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去過內蒙古的朋友一定都會有這樣的體會:還未走進牧民家的蒙古包,手把肉的香味已經撲鼻而來……
手把羊肉,就是挑選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殺,扒皮入鍋,放入佐料,進行蒸煮。操作簡單明快,只加一小把鹽(也有的不加鹽,吃時蘸鹽),火候恰如其份,血水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吃起來又鮮又嫩,十分可口。因為凈手后吃肉時一手把著肉,一手拿著刀,割、挖、剔、片,把羊骨頭上的肉吃得干干凈凈,所以得名“手把羊肉”。可補虛,養身,調理,壯腰健腎補陽,健脾開胃。
手把肉是紅食中的一種。蒙古族人民稱肉食為紅食,手把肉在蒙古語稱“布和力麻哈”,是呼倫貝爾蒙古草原、鄂溫克、達翰爾、鄂倫春等游牧、狩獵民族千百年來的傳統食品。手把肉是即用手把著吃肉之意。羊、牛、馬、駱駝等牲畜及狍獸類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吃,但通常所講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是蒙古族千百年來的傳統食品,是牧民們的家常便飯。手把肉的做法是把帶骨的羊肉按骨節拆開,放在大鍋里不加鹽和其他調料,用原汁煮熟。吃時一手抓羊骨,一手拿蒙古刀剔下羊肉,蘸上調好的佐料吃。根據牧民的習慣,手把肉一般用作晚餐。
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歡的餐食,也是他們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這樣一種概念,即到草原觀光旅游不吃一頓手把肉就算沒完全領略草原食俗風味和情趣,虛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把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把羊肉款待遠方客人,在蒙古族幾乎已成為一種定規。
手把羊肉蒙古語稱“布和力麻哈”,是鄂爾多斯蒙古族一種簡便而實惠的待客方法。手把肉的作法是把挑選好的牛、羊肉,切成若干塊(頭、蹄、下水除外)白水下鍋,原汁清煮,不加調味品。他們認為牛和羊吃著草原上的五香草,調味齊全,只要掌握清煮技術,就能做出美味爽口的肉來。手把肉是手把著吃,不用其它餐具。但按照鄂爾多斯蒙古族習俗,吃手把肉有一定的規矩,較多見的就是用一條琵琶骨肉配四條長肋肉進餐。牛肉則用一只脊椎骨肉配半截肋及小段肥腸敬客。小孩子不能吃羊、牛骨髓、尾巴肉等。但應注意,如果在牧民家做客,不要自己動手隨意選食。主人會視客人的年齡和地位,為客人選擇不同部位的羊肉。老年人一般吃羊大腿,肉嫩好嚼;青年人吃羊肋巴骨和脖子肉;小孩啃羊小腿;女賓更受照顧,一般吃肥嫩的羊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