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C 中的強制力運用的目的:出于自衛
NVC中使用強制力時,注意力在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
NVC中一個人做出的時傷害自己和他人,是因為其不夠成熟。表現在:意識不到其行為后果、用懲罰他人滿足自己需要、相信自己有“權利”去懲罰和傷害他人、產生了幻覺。
使用懲罰的強制力時,我們希望這種懲罰帶來的痛苦能讓其自己意識到過錯、感到懊悔、改變行為。結果可能是加強了敵意和抵觸。
懲罰孩子的后果,就是在鼓勵孩子用暴力解決問題或者沖突。體罰、指責、否定、批評、比較、威脅、跟孩子談條件、取消孩子特權……,都是懲罰方式,都不是有效的溝通方式。孩子可能在某方面得以屈服,但自尊會嚴重受損!自尊的下降會讓孩子逐漸失去歸宿感和價值感。
懲罰在PD里,就是短暫性的解決問題,忘掉了我們養育的長期效果,忘掉了我們的GPS!
NVC 中,我們看重每個人生活的自由;也同樣看重我們每個人彼此的相互依存。找到一種方式,滿足我們共同的需求,是終極策略。
發現仍然到達那個萬能的鑰匙:第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