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才發現,自己好像是一個比較追求完美的人。
就好比三個月前買的一件上衣,直到今天才有勇氣拿出來穿上。穿之前還考慮了很多因素,比如今天不用上班,剛好下午有小講課要去聽,出門時間不算長,聽課時要換工衣,能見著的人的也不算多。
這些一系列因素加起來,我才敢嘗試穿著出門。
但是更可笑的是,出門前和下課后,我還是膽小的套了一件防曬衣,試圖擋住里面的那件上衣。
在出門前,路途中,更衣室,不停地問身邊的人
“欸,我今天穿這件衣服是不是很顯腰粗?會不會看上去胖胖的?”
對方看了看
“不會啊,我覺得很好啊,而且皮膚好白啊!”
我再次確認了一遍
“我的腰真的不粗嗎?”
“不粗啊,你的腰一點都不粗。你再說你的腰粗,我的腰要開始打人了!”
大概同一個問題我問了五六個人。當得到的答案基本上是否定的,我才就此罷休。
除此之外,出門前照鏡子,進電梯照鏡子,在更衣室換工衣前后還在照鏡子。
反反復復看自己的腰部,臀部,肩部,看上去確實還行,但是總覺得差了點什么。
是的,確實不胖,腰也不粗。
但是不胖不代表瘦,腰不粗也不代表腰細。
我才明白,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已經在腦子里默默幻想了一個自己穿上這件衣服最好看最完美的樣子,并把它完完整整裝在自己的潛意識里。
所以當自己真正穿上這身衣服的時候,才會覺得:
嗯?怎么不太好看?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樣,我的腰好像很粗,屁股好像也很大,穿起來好像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看。
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落差,打敗了我帶它出門的勇氣,各種小顧慮像小石子一樣漸漸蹦了出來,一顆顆掉落在地上。
于是我放棄了它三個月,把我的喜愛也隱藏了三個月。
今日,我才恍然大悟,一個個小小的快樂與滿足,很多都是在對自己過高的要求下落荒而逃的。
倒不如重新認識自己,重新制定自己的期待。
開始接受自己圓圓臉上的小雀斑,不太明顯的雙眼皮,肉肉的小鼻子,不出眾的身材。
臉上的小雀斑,讓我有機會成為一頭自由的小鹿。
淺淺的雙眼皮,把我的眼睛相稱得格外特別。
肉肉的小鼻子,才能裝得住甜甜蛋糕上的奶油。
不太完美的身材,才讓我完美的成為自己。
同樣的,不再把自己塞進其他人的評價里。
首先需要做的事便是讓自己完完全全的喜歡上自己。
“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這句在網絡上被調侃無數次的霸道句式,似乎放在這里不謀而合呢。
我想等我下一次再有機會穿上這件衣服的時候,不會再害羞的套一件防曬衣把它藏起來了。
我會落落大方,充滿自信的走在大街上,默默的告訴路過的每一個人:
它是我的喜愛,我也會更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