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對于金融行業來說是“嚴監管”的一年,三會頻頻出政策、下罰單,希望肅清金融風險。5月12日,保監會又扔下了重磅炸彈,下發《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起行業很大反響。
為什么會說它是個重磅炸彈呢?一起來看一下就知道了。
1.萬能險一直是“吸金大戶”,可以設計成主險、也可以設計成附加險(年金+萬能賬戶),高額的計算利率是產品的賣點之一。很多公司,例如前海人壽就是依靠萬能賬戶迅速壯大規模的。同時,短期、高額兌付也讓保險公司承受較大的資金風險。
“保險姓保”要求保險業回歸保障本源,16年保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76號文)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113號文),從精算和公司管理能力兩方面強監管,導致最明顯的后果就是,(1)開門紅期間,各保險公司主推5年期以上產品,停售中短存續期產品;(2)4月1日之后,絕大部分產品停售,各家公司新產品上線。
在這兩個文件影響下,轉型勢在必行,與此同時,不少公司2017年一季度,保費規模有所下降。
在產品青黃不接的5月份,主險(年金)+附加險(萬能險)這種組合形式,是各大壽險公司主推的產品形態,其中主險多以偏重保障屬性的兩全保險或年金保險為主,附加險以結算利率較為可觀的萬能險為主。
這種產品組合兼具保障和理財功能,較受市場歡迎。很多本來依靠萬能險發家的保險公司,依然想通過萬能險做大市場規模,緩解現金壓力。例如近日前海人壽被傳出面臨600億的退保風險,懇請保監會放開其萬能險業務,以防出現群體性事件。
2.愿望是美好的,現實總是骨干的。《通知》中對壽險公司影響較大的主要有兩項:一是萬能險以及投連險不得以附加險的形式存在;二是兩全險以及年金險5年之內不得返還。同時,要求在10月1日之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萬能險以及投連險不得以附加險的形式存在,意味著,一方面很多現有的很多此類產品將陸續停售,直至10月1日前完全消失,保險公司的產品形態和銷售策略將會受到極大影響;另一方面,將保障與理財相互剝離,萬能險新產品上線將以主險形式存在,凸顯其理財屬性,同時,除最低保證利率3%外,其他收益都是不確定的,一定程度上將減弱產品對市場的吸引力。
兩全險以及年金險5年之內不得返還。這條規定具體表述為“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 5 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是“保險姓保”的具體體現,強調的是年金保險的養老保障功能。目前,市場上不少壽險公司的產品組合,在首年即可實現返還;返還比例各不相同,包括保費或保額的 10%、20%、30%,返還的保險金可領取也可不領取,不領取則滾入萬能賬戶中。這種產品更傾向于理財屬性。
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拉長了所謂“保本”的時間。一張年金保單,從投保開始,5年后,第一次領取保險金,一直領取5年,才會拿回已經保費,從時間上而言,這樣保單至少需要存續10年,才能見到所謂的“收益”。
在社會還未完全接受商業養老保險概念的情況下,從產品端導入,慢慢讓市場引導人們的觀念,接受商業年金保險的養老功能,開端必然是困難重重的。
《通知》要求10月1日之前完成自查和整改,意味著現有的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在10月1日之后,將停售。在強監管下,9月,保險行業將迎來第二波停售潮,某些產品將消失在我們的視野中,保險公司也必須調整現有的經營策略和模式,適應新形式。2017年,對保險行業來說,并不那么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