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患得患失的時間,還不如像羅子君一樣去脫胎換骨

在朋友圈數度被刷后,我也終于一口氣看完《我的前半生》。有人說羅子君是比凌玲段位更高的心機婊,也有人批賀涵才是正宗的渣男。但刷完劇后,只想說:“你有說別人的時間,還不如像羅子君一樣脫胎換骨起來”。

劇末那個能讓賀涵對自己告白的羅子君已經不再是那個金絲雀般的陳太太了,賀涵最后做出這樣的選擇,并且如此的義無反顧、毫不后悔,那也絕對是順理成章、可以理解的。就我觀察,羅子君至少做對了以下幾點,才讓她可以成功脫胎換骨。

1

認清形勢、直面自我

當陳俊生百般糾結后終于說出:“我們離婚吧!”這幾個字后,羅子君做了最為卑微的挽回,她絕望、失落、惆悵過。當她服了安眠藥躺在醫院里,她徹底接受了這個現實的打擊,她明白自己和陳俊生已經沒有感情可談了,她也知道再乞求下去毫無意義,只會讓陳更加嫌棄,她知道自己必須要改變,要不就會失去兒子;她知道自己必須振作起來,要不隨著時間的推移只會讓形勢變得對自己更為不利。

接受最糟糕的處境,認清自己能干什么,遠比自怨自艾、滿腹抱怨、灰心失落有用多了。認清自己才是改變的前提,也只有改變自己才能慢慢的改變周遭得環境。

2

善于借勢,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

有人說,通過羅子君就能看到圈子對人是有多重要了,和什么樣的人同行比努力更有作用,她最后能夠那般成功,就是因為有賀涵、有唐晶,他們會為他出謀劃策,賀涵會給他指點,甚至幫他找工作。似乎有些道理,但我覺得前提搞錯了,圈子從來都不是能混出來的。

在羅子君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她懂得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其中就有閨蜜唐晶、朋友的朋友賀涵(當時他們還不算朋友)、母親和妹妹,甚至在為了打贏官司,她連白光都團結進去了。懂得讓身邊的一切人事物都幫助自己,為自己的事忙活起來,這或許才是她就是她最厲害的一點。

她明白讓別人給自己打傘終究不如自己打傘,人終歸還是要靠自己,沒有自己的努力作為前提的經營人脈和圈子,都是毫無意義和價值的。

3

從可以干的小事做起

走投無路之時,羅子君急需一份工作。她能干什么?在賀涵的指點下,她先從自己可以干好的事情做起,做一名普通的商場售鞋人員。想想電視劇一開始就是她在挑三揀四的買鞋,對于消費她是再行的,確實也比較適合她自己。事實證明她的選擇是對的,連續三個月的最佳銷售明星,就是最好的佐證。事情很小,但卻開啟了她新的人生。最后她又去了蘇曼殊那里,做市場調研的工作,而后又被推薦去辰星做信息采集,人生的畫卷就此變得豐富多彩起來。

迷茫、失落中不如先干好一件小事,機遇或許就孕育其中。

4

放下情緒,專注行動

一次陳俊生和凌玲來羅子君所在的店里買鞋,場面一度十分尷尬。她坦然面對,情緒平靜,想著與其趕人家還不如讓他們買鞋,一下子就促成兩單,化尷尬為業績。

還有,在吳大娘推薦下她決定去辰星。別人想的是她會很艱難,她卻看到是自己難得的一次機會。她放下了自己的負面情緒,不顧一切的去做、去拼。

情緒的重要在于它會直接影響你的行動力,點燃你的積極情緒,就會機遇、好運、奇跡相伴,反之如果讓負面情緒侵蝕你,就會陷入自怨自艾的深潭,難以自拔。

5

結 語

花若精彩,自有蝶來。羅子君因為改變,迎來了自己的新生,也為她贏得了更美好的人生。人生如梭,哪有時間患得患失,哪有時間自怨自艾,有那功夫,還不如讓自己像羅子君般脫胎換骨起來,愿你我活成那個可以驕傲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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