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廣告效應(yīng)真的好么

1.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看到諸多明星做的廣告,大大小小認識或不認識的明星充斥在我們的生活中。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如果想要一個物品有相應(yīng)的影響力,必然要找到一些有影響力的人做代言,這樣商品才好賣。

2.但是,是否真的有名人的推廣一件事物才有實際的影響力?名人的影響力真的有那么大么?一個事物的流行究竟靠的是什么?

3.格拉德維爾的《引爆點》一書中有明確提到,一件事物想要在人群中流行,必須要有某些特別有影響力的關(guān)鍵人物在其中推波助瀾。他們起到了社交節(jié)點的作用,因為他們的存在,我們才能實現(xiàn)地球上任意兩個人用不多于六個人的社交關(guān)系網(wǎng)相互聯(lián)系起來,即六度分割理論。

4.根據(jù)該理論,我們只要有名人做廣告,就能擴大知名度。只要有名人做轉(zhuǎn)發(fā),我們在名人上的投入就是值得的。從前,我們在實際生活中無法測得信息傳遞的路徑,現(xiàn)在,我們可以通過網(wǎng)路來進行驗證。

5.twitter為了驗證該效應(yīng),用網(wǎng)路編碼做了個實驗。當一個名人做了廣告的鏈接,當他的粉絲轉(zhuǎn)發(fā)時,這個鏈接會形成一個獨特的短代碼,形成一個可被觀測的影響數(shù)據(jù)。但在實際測試后,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98%的信息都沒有被推廣傳播,所以我們平時看到的都是特例中的特例。

6.名人的確比一般人更容易傳播一些信息,但是這個信息的隨機性比較大,可能這一條信息會很快傳播,另一條卻會銷聲匿跡。所以,名人對一個事務(wù)的影響也只是相對性的,并不會有決定性影響力。

7.那么事物的流行呢?twitter上的另一項研究表明,很可能是運氣。

8.實驗召集了一萬四千名受試者給48首歌曲評分,因為受試條件不同,結(jié)果和現(xiàn)實完全不同。可以說就是偶然造就了原有的成績。

9.偶然當中隱藏著必然,名人影響力強是現(xiàn)實,即使對于信息傳播有偶然因素但我們可以通過多人雇傭來提高影響力。歌曲要流行除卻人們在某時某刻某些事件的影響下鑄就了其地位,比如我的滑板鞋,小蘋果之類的其實本人并不怎么欣賞的歌。但其歌曲一定有自己的亮點與閃光點蘊藏其中。

10.常識只是一種普世的觀點,很多時候并不代表其正確性,臺灣的貓熊,到了大陸因閱讀規(guī)律不同被稱為熊貓,app本叫安撲(( ̄? ̄))被大眾叫A P P,uber在大陸被稱為優(yōu)步,都是如此。剝離常識客觀看待,就會分析出很多隱含的有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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