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近代家事連載八:我的回憶錄(1)【邵云生】

第一章 童年(1歲到13歲)

第一節 眼睛斜視

清末明初,我家當時的家境在當地農民中算是上等,父親是獨子,父母共生七個孩子,其中二姐二花、三哥永生分別於九歲及五歲時因病夭折。其余五位:大哥鳳年、四哥福生、六弟源生、七妹月琴及我都成家立業,我排行第五,1932年12月因母親懷我時勞累過度7個月就產於藕渠厙上老宅內,因早產又瘦又小,有人主張把我丟掉,媽媽不舍堅決不允,放在搖籃里順其自然,餓了喂點吃,尿了換塊布,面對天窗,困了睡,一晃三年才開始學走路,但頭腦被睏扁,眼睛就此斜視。

第二節 磨練

1936年秋天,母親生下月琴妹18天,就離鄉背井攜四哥、六弟、七妹去橫徑鎮同大哥開設南貨店,父親與五歲的我留守家中,有時父親外出做事數天不歸,五歲孩童就獨守17間房屋的老宅,有米就燒粥吃,無米就向鄰居討飯吃,做錯了事父親回來只打不講,夏秋雨季常去掏蝦摸蟹吃,饑寒交迫的冬天常臥床不起,衣衫破爛不更替,白蚤叮咬瓜爛皮,生得一身賴疥瘡,夏季常泡河水里,媽媽回家看望我,揮淚無奈又離去,八歲時染上血吸蟲病變成大肚皮,險些喪命,媽媽把我接到橫徑治療半年才痊愈。十二歲時不料又得傷寒病又幾乎喪命,臥床八月媽媽親自調理,終又幸免遇難確保了小性命。在孤獨、散漫、挨打、流浪、饑餓、寒冷、白虱、及病魔中渡過了我八年的童年生活。

第三節 社會大動蕩對我的影響

第一件事:1937年日本侵略軍從白茆的野貓口登陸,農民們扶老攜幼大逃難,我就在難民中,年僅六歲的我印象深刻,日軍沖鋒隊對我家鄉實行的“三光政策”眾香庵二百多人被日軍活活燒死,唐岸村、新橋村幾百間房屋都被燒光,我外祖父也被殺死,表兄陳福元家11間房屋被燒存一間。

第二件事:1942年冬季厙上老家因租戶錢銀福夫婦將“腳爐灰”倒在稻草邊而死灰復燃至晚上讓成火災,鄉親們從四面八方趕來,人山人海,奮不顧身英雄救火的的場面,正是這種樸實的、不圖回報的團結的力量才保住了我家二棟大屋未遭毀滅。

第三件事:我曾親眼看到胡家地主的第三個兒子胡家泰賣掉自家田地,為鄉村公眾辦學校,看病不收錢。

第四件事:印象也很深刻,那時的警察、偽軍、地痞在光天化日之下敲竹杠、吃白食,還有在1938年洪水泛濫家鄉被淹,糧食顆粒無收百姓逃荒,攜老扶幼成群結隊的災民央求富人的幫助。

受苦八年的散漫生活,我染上了性格粗暴、行為野蠻、出口傷人、出手打人、欺侮女孩等流氓習氣,同時又初步練成了“天不怕、地不怕”膽子大,魄力大的作風,特別能吃苦耐勞的精神,主觀能動性強,善于獨立思考,疾惡如仇,自立自強不甘人后。勇往直前的品格,縱觀八年艱苦的童年生活,還是利多弊少。記得媽媽常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實踐證明,我現在雖不是人上人,但也不是人下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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