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作業(yè)的時候,我的內心是糾結的。喜歡的歌太多,想要拿出來分享的也太多,實在逼死我這個選擇恐懼癥患者。
最終還是選了陳奕迅的歌,沒什么意外。喜歡了他近八年,從他的事業(yè)不溫不火,到如今演唱會我竟然買不到票,快八年了。
最初接觸到Eason,是他那首紅遍大街小巷的十年。這首歌真的是在很小的時候聽的,那時候某位表哥家還有他的海報,第一眼上去,并不帥,發(fā)型也是當年流行的非主流殺馬特。然而誰知道呢,后來竟然被他迷了這么多年。
《路一直都在》,這首歌可能和他的《十年》《浮夸》《k歌之王》比起來并沒有那么那么火,可是這首歌卻是陪伴我度過人生低谷期的重要支柱。
以前我從不相信,如果一個人真的處于生命的低潮會因為一首歌就走出來?然而事實證明,我確實沒有因為這一首歌變的多么多么堅強多么多么勇敢,但是也確實影響我不少。怕什么呢,想做就去做吧,反正路一直都在。
這個曾被美國的《時代雜志》評為影響香港樂壇的人物,這個被粉絲稱呼為“歌神”的男人,舞臺上永遠活力四射精靈古怪,安靜下來唱歌嗓音又那么迷人??赡懿粠洠銐虺蔀槲业摹澳猩瘛薄?/p>
雖然追星,可從不是腦殘粉,但是這篇文章寫的讓我自己都覺得像是在和偶像表白,全是崇拜有木有!
喜歡他,因為他的聲線和嗓音,也因為他對愛情一如既往的執(zhí)著和堅守。不管再難過在舞臺上永遠是一個剛出院的精神病患者。沒有花里胡哨的負面新聞,難過的時候聽他的歌反而滿滿能量,陪著我走過這近八年來每一個日日夜夜。
這才是偶像的力量,真正偶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