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剛畢業一年時,我做了一回主管。而那年,我剛好23歲。那年,我的同班同學都還在做著一些基礎的底層工作。
而我當年的生活日常,就是在很多人面前給他們開會。然后,對一些工作完成的不好的員工指出他們的問題并在日后監督他們做的更好。
那年,因為對職場這灘混水掌握的不是很準,所以很多時候我總覺得通過“管理”的方式來讓員工把工作做好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但是,在職場中,我們并不能完全活成我們自己想要的樣子。職場終究也會讓你清晰的認識到“樹欲靜而風不止”的真正含義。
那年,和我一起做主管的還有幾個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但是不同的是他們的年齡都比我大,就連最小的那個人當時的年齡都要比我大5歲。和他們在一起,我能夠感覺到他們在職場上的老練和辦事的高效率,但我感覺到的更多的是爾虞我詐和勾心斗角。
也就在我當主管3個月的一天晚上吧,我突然感覺到了一種莫名其妙的累,一種說不清楚的累。我說的這個累,并不是指干過苦力活后感覺到的那種累,而是心累。
因為其他的那幾個主管總是對我說,對待員工要強勢,這樣他們才能聽話且高效的完成工作。而我本人的性格不是屬于很強勢的那種,我喜歡和別人彼此平等的共事。雖然在職位上我要比別的人高幾個級別,但是我始終覺得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們沒有必要太為難彼此。我相信通過鼓勵和激勵的方式來和員工溝通的效果要遠遠的好于強制性的讓別人去做事。
但是,其他的幾個主管并這樣覺得。因為他們覺得一些外資工廠通過這種方式來管理員工已經很多年了,而且通過這種方式也取得了一些不錯的效果。
為了此事,我糾結掙扎了很久。我掙扎的原因在于如果我按照別的主管的方式來管理員工,我會和別的主管走的更近一些,這樣便于我們之間更好的開展工作。但是,作為我本人來說,我知道違背自己內心的意愿做事情我并不會真正的讓我感到快樂,同時我覺得員工也不會很高興。
就這樣,又過了幾個月后我離開了那家工廠,因為我終究無法違背自己意愿來做事。
后來,我在別的單位照常開始了我的新工作。我依舊用之前的方式在管理員工,只是這時我的同事還有領導并沒有再像以前那樣“指導”我去如何管理別人了。而我也用自己的方式和員工打成了一片,我們說笑和工作兩不誤,同時這樣做工作的效率也很高。
而這個世界還是很小的,我本以為再不會和之前與我共事的幾個主管見面,但是我們終究還是再見了。只是這次,我們見面的地方是在一個公交站臺旁。那天,我剛好休息,而他好像是要去哪辦事。
我們見面后,彼此象征性的打了一個招呼。
然后我先說:“好久不見,最近怎么樣?”
他說:“一言難盡啊!”
我說:“怎么了?”
他說:“在你走之后1個月后,我也從那辭職了。”
我說:“為啥啊?你干的好好的。”
他說:“不知是誰打了我的小報告,我被老板叫過去開了一個小會,然后老板就讓我安排一下后面的工作后,下個月就不用過來了。”
我說:“為啥啊?你是不是做了啥事,惹老板生氣了?”
他說:“這一言難盡啊。”然后他轉過頭去看車,這時剛好有一輛公交車過來了。他說:“我要去面試了,我們有空再聊。”
我說:“好。”
就這樣,我們后來很長一段時間就再沒見了。只到有一天,我聽之前的同事說這位主管離職的原因就是他被一些員工聯合投了匿名信,然后信中說了很多關于他的不好的話。但是,真正讓老板生氣的是他為了拿公司的一些金屬出去賣,竟然讓員工偷工減料的為他省一些金屬原材料。
不過,還好這件事情被及時的發現了,要不然問題就嚴重了。后來,那個一直告訴我要強勢對人的主管接連找了半年的工作才找了一家小公司。而他的那一套管理方法論,不知還會有人買賬嗎?我不得而知。
但是通過這件事情,我也終于明白:其實人啊,任何時候都別太嘚瑟,“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句話絕對不是一句玩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