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周王朝,一個充斥著“禮”的年代。時至今日,我們仍用鐘鳴鼎食來形容貴族生活的考究排場;用金石之樂來形容編鐘、編磬發(fā)出的音如天籟。可以說,繁瑣的禮制是周王朝統(tǒng)治華夏大地800余年的有效穩(wěn)定劑。
? ? ?秦漢以前的國家形態(tài),不是大一統(tǒng)的中央集權王朝,更近似眾多諸侯國(政治實體)組成的“城邦聯(lián)盟”。組成聯(lián)盟之間的各邦領主之間只有強弱的區(qū)別,不存在秦漢以后的明顯區(qū)別的“君臣大義”。楚王不對周天子忠心耿耿,周代先王也不對商王感恩戴德。為維護周天子的大宗地位,周王朝制定了一系列繁瑣禮制。禮制的繁瑣和昂貴完美地凝聚在一句話之中,“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1.列鼎制度
? ? ?鼎不僅作為國家重器象征奴隸制王權,還被作為禮器,廣泛使用在祭祀、宴饗、朝聘、婚冠、喪葬等政治和宗教活動中,《儀禮》等文獻記載了東周時期列鼎的使用和鼎簋相配制度,規(guī)定“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周代墓葬中隨葬青銅禮器的種類和數(shù)量表示墓主人生前的社會等級和身份地位。后來出土的春秋戰(zhàn)國時期陪葬鼎,大小不一,獸形鼎形態(tài)各異,可見春秋戰(zhàn)國時期國力凋敝難以湊出相同的五鼎且不守禮制有禮崩樂壞之跡象。
2.樂舞制度
? ? ?鐘與磬構成金石之樂,以鐘磬為代表,嚴格等級化的樂懸制度是禮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體體現(xiàn),與列鼎制度共同形成禮樂制度的核心。《周禮.春官.小胥》對樂隊的排列和規(guī)模進行了嚴格的規(guī)定,“正樂懸之位,王宮懸,諸侯軒懸,卿、大夫判懸,士特懸”。即:天子四面排列,諸侯三面排列,卿和大夫兩面排列,士一面排列。舞隊的排列規(guī)定:天子八佾(八人為一行,稱一佾,八佾是六十四人),諸侯六佾(六十四人),卿、大夫四佾(三十二人)。春秋末期魯國的季氏卻故意打破老規(guī)矩,設置六十四人的大型舞樂隊。孔子談及季氏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3.佩玉制度
? ? ?中國古代崇尚玉器,“昔君子比德于玉。溫潤而澤,仁也。”佩玉不僅是佩戴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更是禮制的要求。形成于西周,盛行于春秋戰(zhàn)國之際的組佩玉的規(guī)格與佩戴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嚴格的等級制度。傳統(tǒng)的弧形璜逐漸被以寫實為主要特點的獸形佩(龍、虎)所代替。東周時期玉器的制作工藝更為細膩,造型更為華麗逼真,雕刻線條更加流暢。
4.出行制度
? ? ?天子駕六是指皇帝級別的六匹馬拉的兩輛馬車,即著名的"天子駕六"。天子所御駕六,其余副車皆駕四。《尚書.夏書.五子之歌》曰:"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洛陽市考古發(fā)現(xiàn)的"天子駕六"大型車馬陪葬坑是當今世界獨一無二的“駕六”遺存,充分印證了這一記載。春秋之世,禮崩樂壞,由于周室衰微,諸侯間僭越的事時有發(fā)生。湖北棗陽九連墩戰(zhàn)國墓地的主人應為楚國的諸侯或為卿大夫,屬于僭越周禮使用了駕六馬的待遇,陜西秦國陵園也屬于同樣的僭越行為。2002年發(fā)現(xiàn)的洛陽周王城廣場天子駕六車馬坑,是周禮的真正體現(xiàn),印證了古之天子駕六馬的乘輿制度。
? ? ?逝者如斯,分封制度已逐漸淡出了我們的視野。但周王朝開創(chuàng)的“禮”許多仍延續(xù)至今,影響著后世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