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我身邊的人都重生了。
他們終于知道后悔,明白自己從前有多蠢。
他們知道心疼我了。
這感覺真好。
1.
一覺醒來,我破天荒地接到了老媽的電話。
“喂,喃喃啊,”電話那頭,老媽的聲音太過清楚,一點兒也不像做夢。
她說,“閨女,搬回來住吧,媽給你做飯吃。”
嗚呼~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我叫于喃,是一名歌手。
嗯,就是那種不知名的、天橋下邊兒的、不掙錢的流浪歌手。
我爸媽都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住在高檔的別墅區。
用我爸的話說,他養的狗都比我有出息。
我頂了他的嘴,然后就被趕了出來。
當然,我離家出走的原因不止于此。
我大學時候談了個男朋友,他叫魏延。
魏延太出息了,上學的時候研究炒股,掙了第一桶金。畢業以后,他兩眼一抹黑就敢下海經商,運氣好到爆炸,總能踩到點上。
也就五年時間吧,他就和我爸媽做了鄰居。
他有錢了,開始嫌棄我這個糟糠之妻,變著法兒逼我轉行。
他跟我說,“喃喃,你來我的公司,給我做秘書。”
呵,可笑的男人。
合著你的夢想是夢想,我的就是狗屁嗎?
于是我和他也鬧掰了。
我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流浪歌手,沒家沒男友。
輾轉反側,饑腸轆轆,我最后還是妥協了。
我決定給老媽一個面子,回家吃頓晚飯。
我特意畫了個淡妝,薄薄的打了一層粉底,沒有夸張的眼線,沒有紅得發紫的嘴唇。
如此良家少女的我,款款走在小區里,回頭率可不低呢。
這不,才剛進大門,就有帥哥迎面跑過來,一把將我抱在懷里。
“喃喃,我可算找到你了!”
“魏延?”
我一把推開他,故作冷漠地笑道,“魏老板貴人事忙,今兒怎么有空想起我呀?”
“喃喃,”他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拉住我的手,“我錯了,求你嫁給我吧!”
What?這是什么匪夷所思的神轉折?
我慌亂地抽出手,在他頭上打了一下,“狗男人,你發什么瘋?”
我可沒忘了,這家伙前幾天小人得志的鬼樣子!
魏延力氣大,三下五除二給我套上戒指,大聲喊道,“喃喃,我想好了,我要捧你,讓你成為真正的歌手!”
啊…他的音調太尖,震得我頭都木了。
可是,他給出的條件確實太吸引人了,于是我答應了。
我洋洋得意,轉著無名指上的狗尾巴草,對他說,“魏延平身,跟本宮回家吧。”
2.
寬敞的大房子里,只住著老媽一個人,說話都有回音。
她看見我們,笑得眉眼彎彎,給魏延使眼色,“小魏求婚成功啦?太好了!”
“媽?”我嚴重懷疑被出賣了,“合著您擺了一出鴻門宴啊!”
“你這孩子,”老媽拉著我按到餐桌上,隨手扔了一份文件,“你看看,這是什么?”
我低頭,赫然是圈內一家不知名公司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