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高二的一件事,舍友突然感慨“再不談戀愛,就不能早戀了”。也許是身為理科的我和身為文科的她們腦電波有所差異——我沒有聽懂。她解釋“再不談戀愛,我們就過了早戀的年齡了”。
現在想一想,脫口而出的竟是“沒有早戀的年少,如同沒有逃課掛科的大學”。我今年大一。一學期以來,我逃過課,寫過違規電器的檢討,考過濃濃師生情的60分,也掛過科。沒有戀愛過。
那時年少,年少多輕狂。也許這屬于青春叛逆期。最輕狂不過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我不輕狂,我的叛逆不輕狂?,F在想來,隱隱有聲嘆息,卻不是悔意。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在耍流氓。不以愛情為目的的戀愛也是在耍流氓。我一直這樣以為。若只是為了一些可笑的理由而去戀愛,那ta也是可笑之人吶。
那時年少,不識戀愛之神圣。然,此時依舊年少……
@肥羊不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