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剛蒙蒙亮,一輛淺綠色的出租車緩緩的停在了12號當鋪門前。
一個身穿紅色長裙的胖女孩推門下車,抬頭望了望這悠長而破敗的街道,轉身走了進去。
當鋪不大,剛剛好放下一張桌子作為前臺招待之用,僅有的兩把木制椅子靜靜的躺在角落,落滿塵土,后墻擋著一塊刺著金邊的大紅綢緞,上面的鬼神圖案顯得猙獰且清晰可見。
吧臺前只有一位老者,高高的顴骨頂著一張滿是褶子的臉,像是被抽干血肉骨髓的千年干尸,一動不動的閉目養神,似乎根本沒有注意到有人進來。
“你…你好…”女孩試探性的打聲招呼,不知道這樣的人還能不能發出聲音。
“有屁就放!”一陣不耐煩的聲音呼的發出,就像直接從胸腔里抽出來一樣刺耳。
“你!……哼,我是來租“故事”的,我有“酒”。”女孩說著,便將一個信封遞了過去。
在這一行里,你如果是來典當,則說,我有“故事”,你有酒嗎?如果是來租,則說,我租“故事”,我有酒。如果沒酒想租“故事”,就要把自己放“故事”典當出去。
那褶皮老者睜開混濁的雙眼,瞄了她一眼,又看了看東西,“規矩知道吧!”
“知道,午夜取“尸”正午還,不留一絲在心間。”
這一行有個規矩,租的東西,不管是人還是故事,都要在半夜十二點拿走,意為取時正點,也為防止隔墻有耳。正午十二點還,意為完璧歸趙,所有使用過的都將消散。不留一絲在心間,就是要徹底忘記這段記憶。
老者一看這個胖女孩是懂規矩的人,便伸手從面前那不知道有多久遠年份的木桌里掏出來一個厚厚的賬本,里面是所有“故事”的簡介。